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0年1月24日成立,2011年7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瑞丰光电”,代码“300241”[15]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伟斌,股本总额为685,051,103股[16]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152666039,住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01[16]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21]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70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12个月未明确预留权益失效[25][26] 股票期权激励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3480.00万份,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08%,首次授予3380.00万份,预留100.00万份[30] - 外籍员工张嘉顯等获授一定数量期权,其他核心骨干463人共获授3278.00万份[31]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及预留授予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34][36]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3.93元[43] 限制性股票激励 - 公司拟授予14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2%[59] - 财务总监陈永刚等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6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62][66]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97元[72] 业绩考核要求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需实现扭亏为盈,2025年度不低于6000万元[54][81] 后续程序 - 公司尚需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提请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7] - 激励对象名单需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87] - 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瑞丰光电:盈科关于瑞丰光电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