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3002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
金力泰金力泰(SZ:300225)2025-11-26 10:32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完成,如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等[5] 交易报告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3] 转让额度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公司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14] 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25%计算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可转让的股份法定额度[1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公司股份,计入当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15] 减持计划 - 董事和高管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减持报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未实施减持或减持未完毕,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强制执行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限售股解除 - 董事和高管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除,部分自动解锁[19] 离任股份锁定 - 董事和高管离任,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份自动解锁[20] 违规收益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办法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2]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