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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0:1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 ...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0: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 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5 10:17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标准: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50%以上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5][6] - 董事会审批权限:除股东会审议及董事长决定之外的其他对外投资[7] - 董事长审批权限: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10%或有绝对金额限制[7][8]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9]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因客观原因无法审计可充分披露并免披露审计报告[11] 特殊情况决策适用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决策权限[9] - 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权利按不同情况以放弃金额等适用决策权限[10][11] - 12个月内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权限[12] - 子公司交易依章程执行,决策权限不得超公司董事会[13] 投资流程 - 对外投资前负责部门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14] - 立项前考虑业务等情况,收集信息分析后报董事会备案[17] - 立项后成立评估小组分析,可聘请中介机构[17] - 确定投资方案听取意见,考虑关键指标选最优[22] - 决议通过后明确出资信息,变更需审查批准[22] - 获批后授权部门实施,签合同前不付款或移交资产,完成后取得证明[22] - 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评估,结果经决议后可出资[24] 投资处置与管理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8][29] - 投资处置需决议,核销需证明文件[27][30] - 投资管理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项目情况[3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36]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08-25 10:1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利益 与企业长期利益相结合,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调动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企业业绩,促进 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舒泰神(北 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 (一)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 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 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确定,公司努力使薪酬 具有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以及个体公平。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 ...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0:17
第一条 为完善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舒泰神(北京)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本实施细则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但不包括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 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0:1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舒泰神(北京)生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 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或其他必要的措 施防范风险,反担保应具有 ...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0:1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0: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11]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和相关机构[1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多样,如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15] 工作安排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工作部门[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9]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20] 会议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5]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26] 活动记录与时间限制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26] - 公司应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32] 档案保存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34]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并征询意见[37] - 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可参与投资者沟通活动[37] 其他职责与纠纷解决 -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公司各种会议以掌握经营状况[37] - 公司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配合投资者关系工作[37]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37]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37]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9]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39]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施行[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0]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0:17
股东会议事规则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舒泰神(北京)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公司应 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 披露相关情况以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 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5 10:17
委托理财规则 - 委托理财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得挪用募集资金[4]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董事会审议披露[8]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股东会审议[9]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9] 委托理财流程 - 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1] - 财务负责人交易后一日报备资料[12] - 财务部负责人至少每月提交理财报告[13] 委托理财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查[14]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建完善委托理财管理台账[17] - 年末对可能减值提出提取意见[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2] - 时间为2025年08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