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标准: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50%以上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5][6] - 董事会审批权限:除股东会审议及董事长决定之外的其他对外投资[7] - 董事长审批权限: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10%或有绝对金额限制[7][8]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9]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因客观原因无法审计可充分披露并免披露审计报告[11] 特殊情况决策适用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决策权限[9] - 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权利按不同情况以放弃金额等适用决策权限[10][11] - 12个月内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权限[12] - 子公司交易依章程执行,决策权限不得超公司董事会[13] 投资流程 - 对外投资前负责部门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14] - 立项前考虑业务等情况,收集信息分析后报董事会备案[17] - 立项后成立评估小组分析,可聘请中介机构[17] - 确定投资方案听取意见,考虑关键指标选最优[22] - 决议通过后明确出资信息,变更需审查批准[22] - 获批后授权部门实施,签合同前不付款或移交资产,完成后取得证明[22] - 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评估,结果经决议后可出资[24] 投资处置与管理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8][29] - 投资处置需决议,核销需证明文件[27][30] - 投资管理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项目情况[3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