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11]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和相关机构[1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多样,如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15] 工作安排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工作部门[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9]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20] 会议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5]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26] 活动记录与时间限制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26] - 公司应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32] 档案保存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34]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并征询意见[37] - 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可参与投资者沟通活动[37] 其他职责与纠纷解决 -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公司各种会议以掌握经营状况[37] - 公司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配合投资者关系工作[37]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37]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37]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9]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39]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施行[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0]
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