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搜索文档
天晟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8:01
公司结构与制度 - 纳入评价范围含母公司及19家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100%[6] - 董事会7名董事中有3名独立董事[15] - 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4] 内部控制 - 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评价范围[5] - 内控目标含形成科学机制等[8][9][10][11][12] - 内控遵循符合法规等原则[13] - 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制衡机制[15] -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多方面分开[15] - 建立内控管理制衡系统[16] - 要求子公司按程序决策并记录重大事项[17][19] - 重大事项经总裁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18] - 建立保证资产和资金安全制度[22] - 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授权,权限调整需董事会讨论[23] - 采购业务各环节明确权责,评审主要原材料供应商[24] - 制订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评估客户信用,启用管理系统[27] - 计划财务部专职管理筹资业务,重大筹资按计划实施[28][29] - 对外投资等有明确决策和审批权限规定[30][31] - 建立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设IT部维护[3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33]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营收5%或≥资产2%[46]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营收2%≤错报<5%或资产1%≤错报<2%[46]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营收2%且<资产1%[46] 违规与整改 - 2017年为晟衍借款3000万担保、2018年为江苏叁陆玖存单质押4700万担保未履行程序[51] - 上述担保分别于2020年和2019年解除,2023年9 - 12月完成整改[51] - 报告期内部分业务流程不规范,2023年9 - 12月完成整改[52] - 报告期内单据审批1人制单审批,已整改[52] 未来展望 - 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强化监督检查[53]
天晟新材: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8:01
内控建设 - 公司2023年完善内控制度,形成治理框架文件并适时修订[1] - 建立规范内控环境,保证业务有序开展[1] 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 - 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内控建设及运行情况[1] 核查时间 - 监事会核查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2][3]
天晟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映)
2024-04-26 18:0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1次[4]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5次,实际按时出席5次[4] - 2023年12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换届选举议案[7] - 2023年12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聘任总裁等议案[7] - 2023年12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聘任财务总监议案[7] - 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财务总监议案[19] - 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换届选举议案[21] - 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总裁等议案[21]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独立意见3次,未发表事前认可意见[5] - 2023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8] - 2023年12月29日独立董事现场参与临时股东大会并听取汇报[9] - 2024年3月18日独立董事参与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沟通年报[9] - 2023年度报告审计中,独立董事与内审及事务所积极沟通[10] 公司其他情况 - 2023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13] - 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4] - 2023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5]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半年报和三季报[16] - 2023年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7] - 2023年无因准则变更外原因作会计政策更正情形[20] - 2023年未发生审议董高人员薪酬方案情况[22]
天晟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建春)
2024-04-26 18:01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1次股东大会和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出席[4] - 2023年12月29日召开多场会议审核人员任职资格[6][7] - 2024年3月18日独立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沟通年报[8] 公司事项 - 2023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等多项事项[12][13][14]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尽责履职并提建议[24]
天晟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8:01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 | | 2023 年 03 | 第五届董事会 | | | --- | --- | --- | --- | | 2 | 月29日 | 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 | | |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4、《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 | 5、《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 | | | |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 7、《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 | 8、《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 | | | | 表的专项说明》 | | | 2023年04 | 第五届董事会 | 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3 | 月27日 | 第二十次会议 |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 | | | | | 信的议案》 | | | ...
天晟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8:01
财务相关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93,000万元[13] - 公司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17] - 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借款担保最高93,000万元[23] - 截至2023年底未弥补亏损1,065,423,333.45元,实收股本325,984,340元[24] -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10] 会议及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3名监事全出席[1] - 多项议案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4][7][9][10][12][13][17][21][24][26] - 多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8][11][16][18][23][25] 薪酬规定 - 2024年任职公司或子公司的监事按岗位领酬,不单独领监事薪酬[19] 报告披露 - 《2023年年度报告》等报告详见指定网站[5][7][9][10][12][15][17][23][24][26]
天晟新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6 17:58
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说明 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说明 (2024)京会兴专字第 00440006 号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签发了"(2024)京会兴审字第 00440006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3 年 ...
天晟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洪海)
2024-04-26 17:58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5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0次[4]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5次,实际按时出席5次[4] - 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2] - 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6][17] - 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21] - 2023年7月10日审议补选独立董事议案[20]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2次、同意的独立意见4次[5] - 参加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补选独立董事议案[7] - 参加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2022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管绩效考核议案[7] - 参加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2023年度董事薪酬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7] - 在2022年度报告审计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并监督相关工作[9] - 督促公司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0] - 严格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会议,审核材料并行使表决权[10] - 学习法规,提高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10] 公司情况 - 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3] - 2023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4]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报告[15] - 2023年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形[18] - 2023年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会计政策等更正情形[19]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于2023年7月26日因个人原因辞任[24]
天晟新材: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7:58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特别风险提示: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或"公司")2024年 度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 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 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69,5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3,5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 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详 情如下: 单位:万元 1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
天晟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小钰)
2024-04-26 17:58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小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 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林小钰,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华融 证券辽宁分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大连营业部营销总监;长江证券大连营业部 市场总监。现任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大股东及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