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300164)

搜索文档
通源石油(3001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2 09:0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 对知悉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由公司董事会 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内部信息按规定进行对外披露的具体工作,是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董秘室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本制 ...
通源石油(30016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通 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 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 公平地披露所有 ...
通源石油(3001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4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8] - 大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8] 信息管理 - 并购重组等内幕信息公开后5日内备案[15] - 董秘应同时登记备案,材料保存3年以上[17] - 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专人报送保管文件[23] 保密义务 - 知情人公开前保密,不得谋利[23]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署保密协议[25]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27] - 大股东违规公司追究责任[27] - 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7]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执行[30]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1] - 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32]
通源石油(3001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 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通源石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1 投资者 ...
通源石油(30016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2 09:04
内部审计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经营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 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1 内部审计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 ...
通源石油(30016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2 09:0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
通源石油(30016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4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 公司可按持股比例或协议约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5] 子公司运营 - 子公司应按公司总体战略制定经营目标和计划[9] - 子公司制定重要规章制度需征求公司意见并备案[9] 信息与财务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和财务信息[9]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和会计制度[12] - 子公司预算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超预算需审批[12] 审计监督 - 公司内审部门对子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16] - 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多方面[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1]
通源石油(300164) - 公司章程
2025-08-22 09:04
公司章程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Tong Petrotech Corp.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1 号人寿壹中心 A 座 13 层 1307 号。邮政编码 71006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8,458,629 元。 3 公司章程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294266794G。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
通源石油(30016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4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通源石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通源石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 的资金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
通源石油(3001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09:0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4]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15]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8]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 投票权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39]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40]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0] - 争议事项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40]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披义务[40]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42]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43]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