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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高纳(3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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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09: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股东会授权与提案 - 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股权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主体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0] -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网络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 15:00[22]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董事选举方式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0] 表决方式规定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2]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2]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可无偿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股东公开征集权利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28] 股东会决议通过事项 - 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含董事会工作报告等[3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含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资产交易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7]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3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等应采取措施并公告,向相关机构报告[40] 提案实施与决议效力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0]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等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定修订案,批准后生效[4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议事规则废止[45]
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5 09: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免职致比例不符,董事会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任召集人[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7]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9]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9]
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5 09:1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投资审批 - 实际投资额超预算5%以内(含),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4] - 超预算30%以内(含),由董事会批准[14] - 超预算3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4] 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17] - 使用节余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募投项目个数[6]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距到账时间不得超六个月[1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非保本、不得质押[20]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21] - 补流到期应归还,无法归还需提前审议并公告[22] 超募资金 - 公司应至迟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2] 用途变更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日内公告[25] 项目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披露[28] - 募投项目年度资金差异超30%,公司应调计划并披露[30]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认为违规,董事会二日内公告[30] 审计与核查 - 年度审计需聘请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提结论[31]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32] - 年度结束后,保荐或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2] - 公司应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结论[32] - 若有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或顾问分析原因提意见[32] - 保荐或顾问发现未履行协议及时报告披露[33]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5]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抵触按规定执行[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6] - 制度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37]
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09: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董事,外部董事应超半数,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5] 董事会职权 - 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十八项职权[8][9] - 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0] 担保与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关注[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关注[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关注[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形召开临时会议[16] 会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9]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2] 决议相关 - 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决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9] - 就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决议,先依审计报告草案,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41]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内容含会议届次等多项信息[31] - 与会董事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32]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3] 决议公告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9]
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05 09:17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总经理批准[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6]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21] - 需股东会批准的与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除日常购销或服务类外,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31] 关联交易文件审核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等文件[3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除审核董事会所需文件外,还审核独立董事意见[33] 关联交易执行与监管 - 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不得执行,已执行但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35]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等发生额适用关联交易规定[25] - 关联人单方面对公司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适用关联交易规定[25]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说明原因等[26] - 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前解决[27] - 董事和高管关注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问题,异常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29]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致损失,董事会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29]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9] 办法生效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废止[29]
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5 09:17
信息披露部门与人员 - 公司证券部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在董秘领导下负责具体事务[2][24]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证券事务代表为日常事务联络人[27]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披露预测性等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并披露风险[5] - 可自愿披露信息,遵守公平等原则[7]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可豁免披露,遵守保密制度[7][8]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4]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18][19] 重大事件披露情形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1] - 涉及公司收购等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1] 信息披露流程与时间 - 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后及时披露[22]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2]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在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25]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36] 信息报告责任 - 经理层应及时书面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有关事项当日内报告[27] - 子公司总经理应及时书面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报告子公司经营等情况,有关事项当日内报告[28]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9]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9] - 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0] 其他规定 - 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1] - 应依据规定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信息披露内容[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39]
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5 09:17
担保额度限制 - 对被担保企业担保总额不得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7] - 被担保企业资产抵押价值达70%以上不得提供担保[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6] 其他担保规定 - 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形成关联担保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 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外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担保[20] - 提供反担保按规定执行[20]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需双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21] - 法律规定的抵押、质押登记需在合同签订20日内办理[23] 担保后续管理 - 所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23] - 财务部门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报告[24]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擅自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当事人责任[28] - 管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2]
钢研高纳(30003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5 09:15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事等诉讼[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重大资产事项[4]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4] - 特定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5]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未按期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5] - 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低于10%[5]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需充分披露候选人资料,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7]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7]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职工董事一名,外部董事占半数以上,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1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1] 利润分配 - 公司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东会决议的股利派发[13][1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 - 未来十二个月重大投资等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为特殊情况[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4]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股利[13] - 原则上每年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14]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其他 - 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20] - 修订章程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监督业务等,向董事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9] -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建立保密制度[19]
钢研高纳(300034) - 关于续聘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2-05 09:15
人员与业务规模 - 截至2024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10021名[2] - 2024年立信业务收入47.48亿元,审计业务36.72亿元,证券业务15.05亿元[2] 客户与服务情况 - 2024年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54亿元[2] 风险保障与赔偿情况 - 截至2024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亿元[3] - 金亚科技案尚余500万赔偿,保千里案赔偿1096万元[4] 合规与费用情况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等[6] -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新增不超过4万元[13][14] 未来展望 - 2025年拟续聘立信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尚需股东会审议[15][18]
钢研高纳(300034)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05 09:15
股东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5:30[2] - 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和9:15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2][20][22] - 投票代码为350034,投票简称为高纳投票[19] 股权与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6日[4]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15:00之前[11] 提案与决议 - 提案包括总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25] - 提案1.00、2.00和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 其他事项 - 联系人何晓珂,电话010 - 62182656,传真010 - 62185097[12] - 需于2025年12月19日15:00前送达参会股东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29] - 委托他人出席需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