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钢研高纳钢研高纳(SZ:300034)2025-12-05 09: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股东会授权与提案 - 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股权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主体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0] -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网络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 15:00[22]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董事选举方式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0] 表决方式规定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2]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2]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可无偿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股东公开征集权利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28] 股东会决议通过事项 - 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含董事会工作报告等[3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含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资产交易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7]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3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等应采取措施并公告,向相关机构报告[40] 提案实施与决议效力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0]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等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定修订案,批准后生效[4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议事规则废止[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