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事等诉讼[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重大资产事项[4]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4] - 特定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5]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未按期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5] - 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低于10%[5]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需充分披露候选人资料,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7]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7]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职工董事一名,外部董事占半数以上,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1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1] 利润分配 - 公司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东会决议的股利派发[13][1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 - 未来十二个月重大投资等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为特殊情况[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4]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股利[13] - 原则上每年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14]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其他 - 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20] - 修订章程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监督业务等,向董事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9] -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建立保密制度[19]
钢研高纳(30003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