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钢研高纳钢研高纳(SZ:300034)2025-12-05 09:17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总经理批准[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6]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21] - 需股东会批准的与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除日常购销或服务类外,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31] 关联交易文件审核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等文件[3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除审核董事会所需文件外,还审核独立董事意见[33] 关联交易执行与监管 - 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不得执行,已执行但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35]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等发生额适用关联交易规定[25] - 关联人单方面对公司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适用关联交易规定[25]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说明原因等[26] - 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前解决[27] - 董事和高管关注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问题,异常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29]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致损失,董事会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29]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9] 办法生效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