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岩大地(003001)
icon
搜索文档
中岩大地: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1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 加强信息披露 提升治理水平 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2]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2] -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 [2] -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 -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非强制信息 [2] -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注意保密 [3] -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避免选择性披露 [3] - 诚实信用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 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3] - 高效低耗原则 提高沟通效率 降低沟通成本 [3] - 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实现双向沟通 [4] 投资者关系工作内容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重大事项 企业文化建设等 [4] - 认真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 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 [4] - 多渠道多层次与投资者沟通 方式便捷有效 [4] 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 - 在公司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 通过邮箱或论坛接受问题建议并及时答复 [5] - 按规定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 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公告 [5]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保证畅通并有专人负责 [5] - 定期报告后或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或路演 [6] - 特定对象到公司参观座谈实行预约制 由公司统筹安排并记录沟通内容 [6] - 必要时可进行一对一沟通 但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 [7] - 董事及高管不得向任何单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8] - 再融资过程中特别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 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吸引认购 [8] 投资者关系工作组织与实施 - 董事长领导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承办 [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8] - 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信息并及时反馈 [8] - 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 沟通联络 公共关系及其他相关工作 [9]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品行 [9]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9] - 可对员工特别是高管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关培训 [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2]
中岩大地: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15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同样适用 [2] - 关联方定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界定 包括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 [2] 资金占用类型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代偿债务、资金拆借、担保形成债权及其他无商品劳务提供的资金使用 [2] 防范原则 - 公司严禁以垫付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有偿或无偿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3] - 关联交易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规定执行 [3]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 [3][4]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财务总监为具体监管负责人 财务部门为职能部门 审计部为监督部门 [4] - 发现资金占用风险时职能部门需立即向董事长和财务总监报告 [4] 审计监督 - 外部审计机构需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中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5] - 发生资金或资产占用时公司应扣减该股东分红偿还 控股股东涉及则需申请司法冻结其股份 [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侵占或纵容占用资金需承担赔偿责任 严重时可解除职务或罢免并追究法律责任 [5] - 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行为视为严重违规 董事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 制度效力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
中岩大地: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15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4] - 具体范围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如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总资产30%)、重大担保或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或总经理变动、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分配股利或减资合并决定、重大诉讼或立案调查等 [5][6][7][10]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净资产10%、发生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等财务变动也属于内幕信息 [9]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管理人员、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的人员 [11] - 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信息的人员(如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决策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存在亲属或业务关系而获知信息者均属知情人 [11][12] -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及监管机构因职责接触信息的人员也纳入范围 [11] 登记备案要求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 记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信息所处阶段 [13] - 董事会秘书需在知情人获知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登记备案 并定期查询其买卖公司证券情况 [14] -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及中介机构等需主动填写知情人档案 并在事项进程分阶段送达公司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晚于信息披露时间 [15][16] - 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时 需登记部门名称、接触原因及知悉时间 经常性报送信息可视为同一事项集中登记 [17] 重大事项披露与备忘录 - 公司披露被收购、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合并分立、股份回购、定期报告、高比例送转股份、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时 除填写知情人档案外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包括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名单及决策方式 [18][19] - 备忘录需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并在信息披露后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19] - 披露后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股价异常波动时 需补充或提前报备知情人档案 [20] 保密管理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信息 公司需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告知义务 [21] - 信息知情范围需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非知情人不得主动打听信息 一旦获知即受制度约束 [22][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需确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控制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24] 违规处罚与责任追究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行为进行自查 发现内幕交易、泄露或建议他人交易等行为需核实并追究责任 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 [25] - 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造成重大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 [26]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管规定知情人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时 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27]
中岩大地: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15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及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9月5日,在该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 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方式,候选人包括王立建、吴剑波、武思宇三位先生 [2] - 提案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方式,候选人包括申剑光、高强、姚立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3] - 提案4、5、6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 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 [3] 投票机制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但不可重复投票,重复投票情况下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3] -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种选项 [5] 会议登记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17:30,登记邮箱为ir@zydd.com [4] 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中岩大地: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15
制度制定目的与依据 -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问责力度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 确保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1] -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 [3] -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 [3] -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 -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3] -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但会计政策调整或法规理解分歧除外 [3] - 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差错进行改正 [3]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要求 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 [2][4]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2] -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 [6] - 业绩预告业绩变动方向与实际不一致 如预计亏损实际盈利 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亏损等 [5] - 业绩预告业绩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20%以上且无法合理解释 [5] 责任追究原则与程序 - 追究责任时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责必问 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力相对等 追究与改进相结合原则 [3] -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 内审部门需收集资料 调查责任原因 进行责任认定 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 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4] -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业绩预告/快报重大差异 由内审部门收集资料 调查原因 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议 [6] 责任主体与追究形式 -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7] - 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 警告并责令改正检讨 调离原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经济处罚 解除劳动合同 [9] - 从重或加重惩处情形包括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系责任人主观故意 干扰阻挠调查或打击报复调查人 明知错误不纠正致使危害扩大 多次发生重大差错等 [7][9] 信息披露与适用范围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8] - 季度报告 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改和解释 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8]
中岩大地:公司本次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883.5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5:35
财务表现 -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883.58万元 导致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883.58万元 所有者权益减少883.58万元[1] - 减值金额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1] 业务构成 - 2024年营业收入结构中岩土工程占比78.42% 为主要收入来源[1] - 产品销售业务占比17.07% 环境修复业务占比2.64% 其他业务占比1.87%[1] 市值信息 - 公司当前市值达50亿元[1]
中岩大地(003001.SZ):上半年净利润2074.73万元 同比增长2.69%
格隆汇APP· 2025-08-25 14:37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3.61亿元 同比下降11.7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4.73万元 同比增长2.69%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08.43万元 同比下降6.59% [1] 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1638元 [1]
中岩大地(003001)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13:56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北京中岩大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5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293,82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16 元/股,募集资金合 计人民币 73,270.1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578.8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691.35 万 ...
中岩大地(00300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申剑光)
2025-08-25 13:56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7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 名申剑光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 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 ...
中岩大地(0030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5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相关人员; (四)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规范指引》《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供社 会公众查阅。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北京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