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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委员产生与任期 - 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职责权限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9]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2]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14]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等督促公司整改与追责[16] - 有权要求上市公司自查、内审机构调查,可聘第三方协助,费用公司承担[15]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15] - 可要求董事、高管提交执行职务报告[17]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27] 诉讼与股东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临时股东会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1]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2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 - 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30]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0]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担保审批规则 - 各层级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审议[8]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殊审议[8][10] - 对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审议[10] 担保额度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累计调剂总额不超预计总额度50%[15]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5] 数据判断标准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以最近一年或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孰高为准[15] 其他规则 - 交易完成后对关联方担保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 担保须订立符合规范且事项明确的合同[18] - 担保合同专人保存管理,董事会定期核查[20]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董事会应采取措施[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公司应及时补救[22]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担责[23] - 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应及时追偿[24] - 对外担保需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等情形需及时披露[25]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规定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10][1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 股东会可现场和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表决[16][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委员推举委员主持[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8]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15] - 原则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17]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时,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22] 记录保存与委员任期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职权与建议 - 因委员原因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 需在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3]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节余资金需董事会审议等[14]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节余资金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履行相关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0] 协议签订与资金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5] 资金投资与使用期限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5]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5] 专户设置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与最近披露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7] 内部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7]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18]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应按进度使用并披露项目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18]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2] -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24]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5] 外部核查与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合理鉴证并提出结论[28]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问题处理 - 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30] 报告披露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30] 适用范围与办法管理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2]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订亦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2]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当选[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并报董事会表决同意产生[6]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7] - 就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2]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报刊网站披露,摘要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报刊披露[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确保实施[5]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6] -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6] 披露时间与内容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转股价格调整等内容[2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满足条件可免披露年度或半年度业绩预告[23] - 公司出现3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3]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5]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27] - 公司应在临时报告所涉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内部协作与管理 - 公司各职能部门等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件[33]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7] - 公司财务部应做好财务信息披露及保密工作[39] - 公司审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39] - 公司董事会内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39] 特定对象沟通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调研沟通实行预约制度[41]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1] - 公司接受调研等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41]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当选[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6]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8]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日提供资料[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结果报董事会[12]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制度情况 - 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促进公司规范运作[1] - 制度依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18] 适用对象 - 适用对象包括审计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人员[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应履职尽责,委员需学习并参加培训[6] - 财务报表审计中有协调、审核、监督等职责[7] - 可要求管理层汇报重大事项进展[9] - 需与事务所沟通审计事宜并形成书面记录[11] - 督促事务所提交报告,审议年报[12] - 检查事务所及年审会计师资格并作出评价[14]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3: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4,5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932.1325万元人民币[8] - 公司发起人4名,设立时发行股份13,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1]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932.132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2] 股东信息 - 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认购7,425万股,持股55%[21] - 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认购2,700万股,持股20%[21] - 江苏毅达并购成长股权投资基金认购2,700万股,持股20%[21] - 芜湖艾科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认购675万股,持股5%[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8]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3]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2/3以上通过[79]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100]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内可由股东会解除职务[9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9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3]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51]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63][1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5][176] - 公司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法律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