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00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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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0029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要求[5]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标准[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比要求[8]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标准[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标准[10]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2] - 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5] - 从重或加重处罚情形[16] - 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14] - 追究责任方式[14] 制度相关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6]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盛视科技(00299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以上需报告[20]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控股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含)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控股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含)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控股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含)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0] 财务与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审计[11] - 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需经股东会批准且公司履行审议程序[16] - 控股子公司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应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进展[14] - 控股子公司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应向董事会报告[21] 审计监督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可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23]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审计,内容包括法规、制度执行等情况[23] - 控股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做好准备,配合审计并提供资料[24] - 控股子公司高管调离时,公司可视需要实施离任审计[24] - 经董事长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控股子公司须执行[24] 考核奖惩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并报备人力资源部[26] - 控股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管考核并奖惩[26] - 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要求处罚并承担责任[2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盛视科技(00299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孰高值,由总经理决定[1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0]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关联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计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不含担保、资助)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部分情形下与关联人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7]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按关联交易事项类型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应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8]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实际执行时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以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19]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19] - 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9]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特定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0]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但法规要求的仍需履行[20]
盛视科技(00299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4月13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6万股[7] - 2020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26127.7638万元[9] -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0] 股权结构 - 发起人瞿磊认购8110万股,占比87.2043%[19] - 发起人深圳市智能人投资合伙企业认购600万股,占比6.4516%[19] - 发起人深圳市云智慧投资合伙企业认购590万股,占比6.3441%[19]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93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21] - 已发行股份数26127.7638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转让股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3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董事等短线交易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3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有诉讼请求权[38][39] - 董事等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3]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涉及多项指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的50%或特定金额[10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及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9][13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45] 财务与分红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4][155]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是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回报机制,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15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9]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股东[199]
盛视科技(0029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13] - 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7] 下设工作组 - 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及被考评人员资料等[4]
盛视科技(002990)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总经理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5] 总经理审议权限 - 审议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7] - 审议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与1000万元孰高值[7] - 审议交易标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与1000万元孰高值[7] - 审议交易标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与100万元孰高值[7] - 审议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与1000万元孰高值[7] - 审议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与100万元孰高值[7]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9] -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不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9] - 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不超过300万元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孰高值的关联交易[9] 总经理办公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5年[21] - 总经理主持召开,研究重大问题、讨论重大及审议事项[17] - 特定情形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19] - 决定开会由办公室会前一天发通知[25] - 由总经理做出决定[28] 总经理职责与报告 - 应保证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15]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19]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时及时报告工作[20] 总经理绩效评价 -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23]
盛视科技(0029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聘期1年,可续聘[10] 人员与资料管理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更换与关注事项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15] - 关注事务所近3年处罚、项目立案、费用变动等情况[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盛视科技(0029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与置换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1]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才可再次使用闲置资金临时补充[11]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主要内容[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7]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0]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项目调整与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二日内公告[1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应披露相关信息,涉关联交易等按规定履行程序[14]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7]
盛视科技(0029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担保对象与比例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股权比例超50%的子公司等[3]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7] 担保审批 - 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可对风险较小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9]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股东会审批[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披露追偿情况[19] 担保管理 - 需披露担保相关决议、总额及占比等内容[19] - 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通报相关部门[29] - 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30] -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37]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董事会应追讨并追究责任[21]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披露并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2] - 担保经办人员履职不当,公司将追究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盛视科技(002990) -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
2025-08-14 11:30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为2024 - 2026年[2] 利润分配 - 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10%[5] - 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分别为80%、40%、20%[5] - 重大投资或支出界定[5]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6] - 政策调整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实施规划 - 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实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