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002953)
搜索文档
日丰股份(00295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24 12:16
舆情管理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董事长是舆情管理第一责任人[3] - 证券部负责媒体信息管理等工作[4][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6] - 处理原则有快速反应等[6] - 处理措施包括主动自查等[7][8]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违规泄密将受处分[11] - 信息知情人等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1]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1]
日丰股份(0029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12:1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人数调整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补足[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必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4] 考评方式 - 对董事、高管考评需其作述职和自我评价[13] 细则规定 - 细则依据法律修改时相应规定废止,以修改后为准[17]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执行[19]
日丰股份(00295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12:1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他委员代行 ...
日丰股份(0029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12: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7]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审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10] - 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8] - 提前通知,特别紧急情况不受限[1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21]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必要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7][8][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记名投票表决[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22][25]
日丰股份(0029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4 12:16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3]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股份转让 - 任期及届满后六个月内,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直接及间接持股总数的25%[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0] - 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减持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强制执行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1] 离任规定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2] - 离任后三年内拟再次聘任应披露聘任理由及买卖股票情况[12] 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违规处理 - 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15] - 董事会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16]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短线交易参照相关规定执行[17]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董事会应披露违规情况和补救措施[18]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0] 制度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持股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与法规抵触以上述法规为准[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4]
日丰股份(0029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12:16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三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权限为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6][7] - 股东会董事会可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权限内决策资产等重大事项,资产负债率达70%以上时部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批准,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8]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相关事项有决定权(部分投资事项除外)[9] 担保与选举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2]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0] 人员设置与产生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4] 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4]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提案与会议 - 公司董事、总经理有权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提案需符合多项条件并书面提交[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除临时会议外,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2] - 有七种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2]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通知方式有专人送出、邮件或传真[2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董事委托出席会议有多项原则限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4] 表决与记录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6]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40][27] - 董事会审议特定事项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41][28]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借款或资金往来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需关注[41][28]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42][28] - 董事会应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43][3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48][32] - 董事会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50][34] 规则施行与修改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51][34]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修改修订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53][34] 会议记录内容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出席董事等内容[49][35]
日丰股份(0029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12:16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 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比例。股东会时间、地 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
日丰股份(00295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李伟阳
2025-11-24 12:16
承诺人:李伟阳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本人李伟阳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 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2025 年 11 月 25 日 ...
日丰股份(00295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4 12:1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日丰电缆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
日丰股份(00295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陈洵
2025-11-24 12:1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人:陈洵 2025 年 11 月 25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 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本人陈洵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