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00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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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00295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1-24 12:16
会议提议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会议[8] 会议通知 - 董事会秘书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经半数同意可不受此限[8] 会议召集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8] 会议举行条件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9]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9] 会议讨论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会议讨论并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特定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应召开专门会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6] 会议召开频率与方式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采用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8] 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等[9]
日丰股份(002953)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4 12:1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1 月修订 1 | | |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42000698192736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02 万股,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angdong Rifeng Electric Cabl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 ...
日丰股份(0029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4 12: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日丰股份(0029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2025-11-24 12:1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 任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
日丰股份(002953)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洵
2025-11-24 12:1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洵为广东日丰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 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日丰股份(002953)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洪燕
2025-11-24 12:15
☑ 是 □否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洪燕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日 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
日丰股份(002953)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伟阳
2025-11-24 12:15
独立董事提名 - 李伟阳被提名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情况 - 李伟阳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深交所培训并取证[7] 任职合规情况 - 李伟阳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任职[19][23] - 李伟阳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规定且不在大股东任职[20][22] - 李伟阳近12个月无违规情形,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批评[26][31] 任职数量及期限 - 李伟阳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33] - 李伟阳在该公司连续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4]
日丰股份(002953)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洪燕
2025-11-24 12:1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洪燕为广东日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 有)。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日丰股份(002953)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1-24 12:1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发出,同意提名冯就景先生、李强先生、冯宇棠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黄洪燕先生、李伟阳先 生、陈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黄洪燕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广 ...
日丰股份(00295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24 12:15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4,690,799股新增上市,总股本增至491,579,648股[1] - 公司股份总数由456,888,849股变更为491,579,648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456,888,849元变更为491,579,648元[1] 法定代表人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认新法定代表人[3]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多项一般项目[3][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中“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6]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6][7] -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但有例外情形[7]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起诉[12][13] 公司治理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和转让股份有相关要求[16]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处理侵占资产问题[16] - 公司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关联交易等事项有标准[17]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特定发行融资事项[17] - 交易标的为股权或非现金资产时披露报告有时间要求[18] - 公司向特定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9] 股东大会 - 公司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召集主持股东大会[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23] - 股东会通知应包含多项内容[23]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辞职有披露和义务规定[28][29][32][33] - 独立董事任职有资格、独立性要求和职权行使规定[34][36][37][38][3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3名独立董事[40]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非关联董事同意[41] - 多种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41] - 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职责、会议召开等有规定[42][4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有各自职责[44]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行使多项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46][47]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4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应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有规定[49] -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表决有要求[52][53][54]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7][58]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有多项职责[55][5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9]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解散有相关决议和清算要求[60]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