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0029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日丰股份日丰股份(SZ:002953)2025-11-24 12:1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人数调整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补足[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必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4] 考评方式 - 对董事、高管考评需其作述职和自我评价[13] 细则规定 - 细则依据法律修改时相应规定废止,以修改后为准[17]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