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0029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7]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审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10] - 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8] - 提前通知,特别紧急情况不受限[1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21]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必要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7][8][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记名投票表决[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