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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0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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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002813) - 章程 (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股份总数12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8][23] - 发起人郭秀梅持股8157万股,持股比例90.6331%[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4] - 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3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请求诉讼[42][43]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2]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5]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6]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7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管理层与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11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153]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59]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9]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和其他法定披露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95] 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7] - 公司合并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8] - 公司分立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00]
路畅科技(0028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交易权限 - 总经理对非证券和风险投资等交易决策权限为相关指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的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100万元[5] - 董事会对非证券和风险投资等交易审议决定限额为相关指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500万元[6][7] - 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8]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9] 子公司投资 - 子公司对外投资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10] 投资管理 - 公司应设立对外投资明细账并与被投资单位核对账目[19]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应加强对外投资档案管理[19]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决定[21]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需对被投资单位财产等进行清查[21]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4] - 财务部应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相关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25] 报告与监督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情况[23] - 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24]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包括投资业务岗位设置等多方面内容[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9]
路畅科技(0028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价值[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7] 管理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24]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监管部门等[10] - 工作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11] 沟通方式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3] - 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性网络设施开展活动[14]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但要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4]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要谨慎客观[15] 员工要求 - 应培训员工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1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和技能[25]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8] 说明会情况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1] - 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1] - 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且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2] - 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2] 时间限制 - 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6]
路畅科技(0028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 总经理任期及会议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决策与细则 - 总经理修改决策后十五日内报董事会[2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2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路畅科技(00281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规范运作和保护股东权益[2] - 制度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3][4] - 制度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基本要素[5] 组织权责 -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分别行使表决权、经营决策权和组织实施权[7][8]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审计部门负责相关工作[8]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8] 人力资源 - 公司制定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10] 控制活动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采购等所有营运环节[11] 风险评估与控制 -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内外部风险并分析排序[13][15] - 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等策略控制风险[16][27] - 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多种方式[18] 应急机制 - 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22][23] 信息沟通与反舞弊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25] - 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领域和处理程序[26] - 公司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28] 内部监督 -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31]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跟踪整改[32] - 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32]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多方面监督管理,如组织控制、经营协调等[34]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稽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35] - 公司比照对控股子公司的制度监督分公司和参股公司[35] 金融衍生品交易 - 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应评估风险控制能力并制定内控[36] - 董事会应合理确定衍生品交易风险限额和参数[36] - 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从目标、执行等方面监管[37] 特殊风险与危机处理 - 公司针对其他特殊风险制定内部控制制度[37] - 公司制定风险处置和危机处理的内控及报告制度[3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法规为准[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40][41]
路畅科技(0028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专门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5]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会议通知与表决 - 董事会秘书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7]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8] 会议记录与确认 - 安排人员记录,内容有明确要求[8] -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8] 会议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路畅科技(0028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0] 买卖时间限制 - 离任六个月内、年报半年报前十五日内、季报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0][15]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4] 其他规定 - 变动两日内公司需公告[17]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17][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股东会通过后实施[23][24]
路畅科技(00281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项目论证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4]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程序执行[17]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在年报披露[17] 资金置换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7] 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质押,应为保本型产品[21][2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且用于主营业务[22]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等条件[28]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30] 保荐人核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33]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
路畅科技(00281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为三名,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24] - 行使监事会及相关规定职权[22]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0] - 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2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2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5]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3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3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3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5]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5][57]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57]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5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5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61]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6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7]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8]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临时会议经提议可随时召开,提前三天通知[7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定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7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8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8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3]
路畅科技(0028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审议任何人无权签署[3] - 股东会审批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形[11] - 股东会审议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4]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4] 额度管理 - 可对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余额不得超额度[15] - 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可预计新增额度并提交审议,余额不得超额度[14]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公司及时披露;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17]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满足条件可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额度50%[17]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7] 合同与管理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签订人持决议及授权委托书[18][20][21] - 担保合同明确债权等条款,接受反担保需完善手续[21]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管理合同及资料[23][2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建立档案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5] 后续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审议和披露[21][25] - 被担保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披露信息[26]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8] 信息披露与核查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担保总额等[30]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3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