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路畅科技(0028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路畅科技路畅科技(SZ:002813)2025-09-22 11:46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审议任何人无权签署[3] - 股东会审批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形[11] - 股东会审议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4]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4] 额度管理 - 可对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余额不得超额度[15] - 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可预计新增额度并提交审议,余额不得超额度[14]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公司及时披露;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17]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满足条件可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额度50%[17]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7] 合同与管理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签订人持决议及授权委托书[18][20][21] - 担保合同明确债权等条款,接受反担保需完善手续[21]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管理合同及资料[23][2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建立档案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5] 后续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审议和披露[21][25] - 被担保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披露信息[26]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8] 信息披露与核查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担保总额等[30]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3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