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00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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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4-07-02 11:44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21%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 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 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发生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 售事项如下: 1、2024 年 4 月,公司子公司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了宜兴 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该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4 月完成股 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4 年 3 月,公司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 ...
广东宏大: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
2024-07-02 11:44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 | 交易对方 | 注册地址 | | --- | --- | | 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 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估 值、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复印件或电子版资 ...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2024-07-02 11:44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 特此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 及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等) 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 情形,最近三十六个 ...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4-07-02 1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21%股份[1] 交易评估 - 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规定[1] - 交易不会使上市公司不符上市条件[2] - 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2] - 交易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2] 交易意义 - 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2] - 利于公司与实控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2] - 利于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3] 合规说明 - 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4] 时间信息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2日[6]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07-02 11:44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7 月 2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深证综指 (399106.SZ)、中信民爆用品指数(CI005253)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 下: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7 月 2 日 | 股价/指数 |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4 年 第 | | 6 | 1 | |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前 个交易日(2024 | | 跌幅 | 累计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月 3 日) 年 | 月 | | | 7 | 2 | 日) | | | | 公司 收盘价(元/股) | 21.12 ...
广东宏大: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7-01 08:44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25.8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18)。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公 ...
广东宏大:关于收到董事长2024年中期分红提议的公告
2024-06-21 10:39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5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 2024 年中期分红提议的公告 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分 析,认为该提议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将就 2024 年中期分红事项进 行认真研讨,制定适宜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 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分红安排提议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 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议 2024 年中期分红的函》。主要 ...
广东宏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21 10:37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预计提升至 271,909.8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2.03%。 2、本次被担保对象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 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和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不超过 33.5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 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7.5 ...
广东宏大: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6-03 07:5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25.8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18)。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公司 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5.8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
广东宏大: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时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5-30 09:0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 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资函〔2020〕 20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暂缓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董 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工作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的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暂缓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