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21%股份[1] 交易评估 - 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规定[1] - 交易不会使上市公司不符上市条件[2] - 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2] - 交易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2] 交易意义 - 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2] - 利于公司与实控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2] - 利于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3] 合规说明 - 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4] 时间信息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2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