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00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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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伏军)
2024-04-26 10:48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4次董事会,亲自出席4次,委托和缺席0次,出席1次股东大会[4][5] - 2023年就多项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6][7][8] - 担任四个专门委员会职务并履职[9] - 2023年在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议案并达成一致[10] - 2023年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监督审计[12] - 2024年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11] 公司运营与治理 - 按时披露2022 - 2023年多期报告[16] - 2023年4月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7] 人事变动 - 2023年2月聘任张杨为总经理[18] - 2023年4月聘任常帆为董事会秘书[18] 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多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股东权益[21]
博彦科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0:48
vierits 自德律师事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2]041-5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邮编: 100007 5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No.1 Dongzhimen SouthStreet, Dong cheng District,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2]041-5 号 致: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 ...
博彦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6 10:47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一、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 2023 年 | 2022 年 | 同比增减 | 2021 年 | | --- | --- | --- | --- | --- | | 营业总收入(元) | 6,601,201,346.89 | 6,479,062,973.78 | 1.89% | 5,532,448,753.75 | | 营业利润(元) | 259,527,326.30 | 351,023,004.43 | -26.07% | 479,247,940.91 | | 利润总额(元) | 258,437,686.04 | 346,038,007.77 | -25.32% | 479,671,994.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217,311,504.03 | 309,246,757.29 | -29.73% | 403,968,852.5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6,453,83 ...
博彦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
2024-04-26 10:47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59,151.3588万元修订为58,534.4532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59,151.3588万股修订为58,534.4532万股[2]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市场营销策划等多项业务[2] 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通知涉及提案需披露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3] - 董事任职限制新增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情形[3]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解除职务时间有规定[3] - 相关董事违规履职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3] 委员会组成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7] - 公司特定借款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8]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至少保存5年[9]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1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1] - 公司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人召集主持[9]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等保障[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9][10]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9][10]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9][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在补选后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代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3]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考虑多因素,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13]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14][15] 其他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若拟选人数多于1人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18] - 以邮件送出表决票,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2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出,发送日为送达日期[20]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相关董事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按规定解除其职务;若出现其他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22]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23]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23]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讨论[23] - 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需全体独立董事同意[23]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不得担任公司监事[24] -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未届满不得担任公司监事[24] - 违反规定选举监事,选举无效[24] - 监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24] - 监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24] -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3][24]
博彦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0:47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规定了:"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要求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关于供应商融资 安排的披露"不要求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 求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 溯调整,并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 则解释第 17 号》。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
博彦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0:47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 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一)关于 ...
博彦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6 10:47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各类存货、长期股权投 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 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 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应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3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 ...
博彦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0:47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Tel. 0571-88879999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录 目 页 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www.zhcpa.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5374号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 ...
博彦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01月0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34.4532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58,534.4532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10日内注销;特定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相关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担保与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3][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6] 提案与投票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 董事与监事 - 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86]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拟选人数多于1人时实行累积投票制[8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5] 委员会设置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06]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07][108]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0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9] - 公司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6]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时提前30天通知[184][185]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登记事项变更需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196][198] - 公司因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并分立、吊销执照等原因解散[200]
博彦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0:47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