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00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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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00264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6] - 诉讼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7] - 连续12个月诉讼仲裁累计达标准需报告[7]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变化应报告[10] - 关键人员辞任或被解聘需报告[8] - 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形应报告[10] 报告时间与制度 - 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向董秘报告并确定联系人[13] - 履行通知义务需24小时内通知董秘[14]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责任与生效 - 相关人员需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8] - 未及时上报追究连带责任[18]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7] 其他 - 董秘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16] - 报告制度和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资料需责任人签字[16] - 高管督促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7]
博彦科技(002649) -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3]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5] - 对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确认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累计变动为损失准备[6] -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等运用简化计量方法计量损失准备[6]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估计 - 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6] - 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6] - 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7]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计量 - 除特定计量方法外的金融工具,按信用风险阶段计量损失准备,第一阶段按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二、三阶段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7] 坏账损失确认 - 满足债务人撤销等条件或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9] 存货计量 - 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差额计提跌价准备[12] - 存货跌价准备按不同情况确定可变现净值并计提或转回[13] 长期资产减值 - 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一般不得转回[15]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减值准备不得转回[16][17] - 无形资产按单项项目计提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至少每年终了测试[19] - 商誉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损失不得转回[22] 资产减值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期末组织分析资产减值情况[24] -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有相应规定[24] -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资产损失及时核销[25] - 计提或核销资产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2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行[28]
博彦科技(00264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5] - 担任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情形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任职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特定违法违规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1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7]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7]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2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相关责任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3]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修订,审议通过生效施行[36]
博彦科技(00264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制度概况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及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致差错应追究责任,情节恶劣从重处理[4][5] - 有效阻止、主动纠错等可从轻、减轻或免处理[7] 处理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多样,董事、高管可附带经济处罚[8][9]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1]
博彦科技(00264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收益,规避投 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除担保以外的项目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 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设立子公司、融资贷款、委托理 财等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参股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 事项,可能对 ...
博彦科技(002649)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汇套期保值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约定将来办 理购汇、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约到期日,公司按照外汇 套期保值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结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控股 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 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
博彦科技(00264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保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风险属内幕信息[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制度实施情况[2]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11] - 相关主体填写本单位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2] - 重大事项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报送与保存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备案[14]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追责与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 - 发现内幕交易等行为核实追责并报送北京证监局[21] 保密措施 - 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16] - 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发出承诺书[17] 信息披露 - 内幕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18]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博彦科技(002649)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一条 为了维护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 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 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坚 ...
博彦科技(002649)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社会及环 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及 治理(以下简称"ESG")方面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 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 透明。 第三条 公司开展 ESG 管理工作,是有效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的需要,积极 落实公司"超越期待,尽善尽美"的企业 ...
博彦科技(00264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1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