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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0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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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披露2025半年度分配预案:拟10派2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22 15:53
公司分红方案 - 2025半年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派现金额合计7759.71万元 [2] - 派现额占净利润比例高达353.04%,为上市以来累计第8次派现 [2] -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分红中,2025年股息率为1.32%,2024年为0.99%,2011年达1.01% [3] 财务表现 - 2025半年度营业收入13.95亿元,同比下降5.77% [3] - 净利润2197.95万元,同比下降78.29% [3]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1% [3]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16.39万元 [4] - 近5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5116.22万元 [4] 行业分红对比 - 机械设备行业共26家公司公布2025半年度分配方案 [4] - 派现金额最高为中国中车31.57亿元,三一重工26.14亿元,时代电气5.97亿元 [4] - 宝鼎科技派现额7759.71万元在行业中排名第11,股息率1.32%处于行业中游水平 [5] - 行业派现占净利润比例差异显著:纽威股份70.02%、陕鼓动力66.65%、越剑智能123.17% [5]
宝鼎科技(002552.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2197.95万元,下降78.29%
智通财经网· 2025-08-22 13:58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3.95亿元 同比下降5.77% [1] - 归母净利润2197.95万元 同比大幅下降78.29% [1] - 扣非净利润2400.66万元 同比下降23.97% [1]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 [1] 盈利能力 - 扣非净利润降幅23.97% 显著低于归母净利润78.29%的降幅 [1] - 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1]
宝鼎科技(002552.SZ):上半年净利润2197.95万元 拟10派2元
格隆汇APP· 2025-08-22 12:45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5亿元 同比下降5.7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7.95万元 同比下降78.2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00.66万元 同比下降23.97%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1]
宝鼎科技(0025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应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5]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8]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会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8] - 表决一人一票,现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11]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2]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3]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1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可全程录音[14] - 记录含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等内容[14]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15] - 与会人员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或公开声明[1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宝鼎科技(0025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和召集人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人员补选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5] 事项审议 - 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内部审计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相关事项[9] 报告流程 - 董事会收到募集资金管理问题报告后,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成员,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会议决议 - 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现场会议出席成员签字生效,通讯会议成员签字生效[2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多项内容[21]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审计沟通 -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24] - 进场前召开沟通会议确定审计计划等事项[24] - 现场审计完成后、出具报告前召开沟通会议了解审计情况[24] 财务报告流程 - 年度财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24] 规则制定与施行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订与修改,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6]
宝鼎科技(0025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员变动与补选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6]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成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职务[13]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8]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解释,决议通过施行[20][21]
宝鼎科技(00255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其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其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7]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不受限[9]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9] - 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9]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9]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1]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并提供条件和费用[11] - 出席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3]
宝鼎科技(00255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成员补选与罢免 - 人数低于三分之二,董事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去职务[14] 会议规则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6]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9] 职责范围 - 研究并建议中长期及ESG战略规划[8] - 研究并建议重大战略性投融资等[8]
宝鼎科技(002552) - 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2 12: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由股东大会审 议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由董事会审议的管理 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公司修订、新增及废止的管理制度情 | 况如下: | | --- | | 序 | 修订前的制度名称 | 修订后的制度名称 | 修订/新 | 是否提交股 | | --- | --- | --- | --- | --- | | 号 | | | 增/废止 | 东大会审议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宝鼎科技(002552)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一)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 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 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 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 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完善公司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 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 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