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0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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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00255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其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其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7]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不受限[9]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9] - 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9]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9]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1]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并提供条件和费用[11] - 出席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3]
宝鼎科技(0025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员变动与补选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6]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成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职务[13]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8]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解释,决议通过施行[20][21]
宝鼎科技(00255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成员补选与罢免 - 人数低于三分之二,董事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去职务[14] 会议规则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6]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9] 职责范围 - 研究并建议中长期及ESG战略规划[8] - 研究并建议重大战略性投融资等[8]
宝鼎科技(002552) - 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2 12: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由股东大会审 议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由董事会审议的管理 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公司修订、新增及废止的管理制度情 | 况如下: | | --- | | 序 | 修订前的制度名称 | 修订后的制度名称 | 修订/新 | 是否提交股 | | --- | --- | --- | --- | --- | | 号 | | | 增/废止 | 东大会审议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宝鼎科技(002552)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一)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 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 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 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 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完善公司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 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 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宝鼎科技(00255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 他成员代行其职责;薪 ...
宝鼎科技(00255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 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宝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最多 3 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职务,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 ...
宝鼎科技(002552)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定期报告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定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定期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 ...
宝鼎科技(0025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 钩。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宝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考 ...
宝鼎科技(0025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 障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 1 (一)《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