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0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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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 ...
万和电气(0025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的 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本议事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股东会指定 的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七)修 ...
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监察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
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工作的 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 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 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的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均可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 ...
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公司治 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 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 有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 职务。 第三条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咎辞职: (一)无故不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不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计划、 ...
万和电气(00254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和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 ...
万和电气(00254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 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 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 ...
万和电气(002543)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控股股东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控股股东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的; (二)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三)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 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四)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五)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 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万和电气(0025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 ...
万和电气(00254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3:1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 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资金到位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