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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万和电气万和电气(SZ:002543)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监察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