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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卫电器板块9月18日跌1.4%,奥普科技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58.92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18 08:52
板块整体表现 - 厨卫电器板块当日下跌1.4% 领跌个股为奥普科技(跌幅3.45%)[1]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158.92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2218.91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377.84万元[1] - 上证指数下跌1.15%至3831.66点 深证成指下跌1.06%至13075.66点[1] 个股涨跌情况 - 亿田智能涨幅居首(1.93% 收盘价57.95元) 浙江美大跟涨(1.29% 收盘价7.88元)[1] - 跌幅超过2%的个股包括帅丰电器(-2.2%)老板电器(-2.4%)火星人(-3.2%)奥普科技(-3.45%)[1] - 日出东方成交量最大(21.38万手) 浙江美大成交额最高(4.94亿元)[1] 资金流向特征 - 亿田智能获主力资金净流入3994.18万元(净占比9.8%) 但遭散户净流出4558.33万元[2] - 日出东方主力资金净流出3434.58万元(净占比-16.05%) 散户资金净流入3976.73万元[2] - 帅丰电器主力净流出630.28万元(净占比-14.15%) 但获游资净流入280.62万元[2]
万和电气(002543)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1年1月10日核准发行5000万股,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743600000元,普通股总数74360万股[8][14] - 广东万和集团等5位发起人持股,广东万和集团持股51%[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按不同情形有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规定,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2][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9] 担保与资产交易 -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需特定董事同意,部分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9]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董事等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3] - 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至少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2]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认可或发表意见[8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96] - 董事会对公司资产等决策权限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0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7] 审计与制度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3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33] 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4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41][14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7]
万和电气(00254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为公司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3] - 设三名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8] - 连任不超6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特定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履职与职权 - 连续2次未出席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任召集人[1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7] 其他规定 - 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 可建责任保险制度[28] - 建立考核机制,失职问责[28] - 应制作工作记录[28] - 制度由董事会草拟、修订并解释[31] - 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31] - 2025年9月17日发布[32]
万和电气(00254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担保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2]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应及时披露信息[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应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2] 保证责任规定 - 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担责[22] - 按份额担责应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2] 担保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申请,财务部门向总裁提交书面申请[22] 信息披露与核查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形及时披露[25]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对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27]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27] - 责任人违规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违法刑法追究刑事责任[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0]
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董事及高管辞职 - 造成1000万元以上损失或恶劣影响应引咎辞职[2] - 书面申请辞职后,董事会按规定披露及聘任新人员[3] 董事及高管罢免 - 应引咎未辞超15日属应罢免情形[3] - 出现应罢免情形,董事会按规定表决并披露[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股东会制定,授权董事会解释[4] -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4]
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6]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6] 董事选举与辞任 - 董事任期届满60天前,股东单位书面推荐新任董事名单,董事会至少15日前确定并公告候选人名单[7] - 股东会召开前10天,1%以上股东可提其他候选董事名单[7] - 董事辞任应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7] - 独立董事辞任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选举董事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董事会职权与决策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10]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增减资、重大收购等方案[10] - 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单项不得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超出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董事会对重大合同签署执行,所涉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时可决策[11]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2] - 除证券投资外的风险投资金额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证券投资不论金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和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2] -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决策权限内单项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相关事项有决定权,并事后报告[1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3] 独立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3年内仍然有效[18]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但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19]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书面联名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延期审议事项[24]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8] -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28]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9] - 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30]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建议[3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7] - 定期会议需在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一般在召开5日前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口头同意可随时通知召开[3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问题须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41] - 董事会某项议案获全体董事过半数反对票,视为否决,一年内不得再提交审议[42] - 董事会某项议案同意票和反对票均未达全体董事过半数,视为未形成决议,补充内容后可再提交审议[4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5]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需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证券交易所备案[47] 董事会秘书 -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2][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筹备会议,保管资料和印章等工作[33][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工作[35] - 董事会秘书应督促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必要培训[35]
万和电气(002543)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选举董事提案 - 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关联关系等资料[4] 资料报送 - 公司最迟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被提名人资料[6] 投票规则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独董和非独董表决分别进行[8]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超者所有选票视为弃权[8] - 投票数超拥有选举票数,该项议案选举票视为弃权[8] - 选票上使用选票总数≤合法拥有有效选票数,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8] 董事当选 - 实行差额选举,得票多者当选,且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未累积股份数的半数[10] - 两次表决当选董事人数仍不足应选人数,由下次股东会补选[10] - 当选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时,应多次表决直至达到法定最低人数[10]
万和电气(002543)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或单独/与他人一致行动时能选出半数以上董事等情形的股东为控股股东[4] 一致行动人认定 - 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等12种情形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5] 股份相关规定 - 一致行动人应合并计算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股份应遵守规定[6] 独立性要求 - 控股股东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得影响公司独立性[8] 表决权行使 - 控股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利益[8] 制度改革支持 - 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10] 诚信义务 - 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应保护中小股东权利[10] 董事候选人提名 - 控股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提名应遵守规定,候选人应具备专业和决策、监督能力[10] 财务独立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11] 分开与独立 - 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14] 声明与备案 - 控股股东应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17] 声明事项变更 - 控股股东声明事项变化需在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17] 控股股东变更 - 控股股东变更,新控股股东需在一个月内完成签署和备案工作[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股份变动及可能引起变动的重要事项[17] 信息保密 - 控股股东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披露时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18] 内幕信息登记 - 控股股东履行职责获取未披露信息需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18] 交易披露 - 控股股东增持、减持或质押股份等应保证交易公允并及时披露信息[18] 媒体报道应对 - 媒体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控股股东应主动了解并告知公司[19] 关联人信息 - 控股股东应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信息[19] 规范实施与解释 - 本规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2]
万和电气(00254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公积金相关 - 法定公积金按利润10%提取,累积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5] 资金支出与分红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界定标准[7]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 政策调整 - 董事会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14]
万和电气(002543) - 与关联方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及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6] 责任机构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7] - 审计委员会拟定制度及检查[7] 监督与执行 - 外部审计需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8] - 公司与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审批披露[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至少季度查资金往来[8]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相关责任人担责[10] - 制度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