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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 - 与关联方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 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 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
万和电气(00254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不存在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
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六条 ...
万和电气(00254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与有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 以下原则: (一)公司应采用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意见; (三)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原则应主要遵循市场 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
万和电气(002543)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 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 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 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其中,证券投资包括上市公司 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 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 ...
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 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 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
万和电气(00254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 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对所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公司股东 进行分配的行为。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会审议等法定决策程序。 (二)坚持统筹兼顾。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除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投 资发展需求外,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市场化分红。公司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 ...
万和电气(00254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 ...
万和电气(0025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的 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本议事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股东会指定 的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七)修 ...
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监察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