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00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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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002480)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5-11-07 15:15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筑股份 股票代码:00248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 项目 | 交易对方/发行对象 | | --- | --- | | 资产出售 | 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 | 独立财务顾问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蜀道集团、蜀道轨交集团、四川路桥已出具《关于所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承诺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 ...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5-11-07 15:15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2233.30万股A股,募资52236.19万元,净额51240.18万元[1] -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1240.18万元[19]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4] - 2020年3月18日,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51438.18万元[9] 项目投资情况 -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总额与承诺无差异[11][7]
新筑股份(002480) - 新筑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11-07 15: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5 页 | 三、附件…………………………………………………………… 第 | 6—10 | | 页 | | --- | --- | --- | --- | |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第 | 6 | 页 | |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 7 | 页 | | (三)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 8 | 页 | | (四)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 | 9—10 | | 页 |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筑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新筑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 ...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11-07 15: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等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1] - 公司拟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60%股权并募资[1] 交易优势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2] - 交易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等多方面[2][3] 合规情况 - 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1][3]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2025-11-07 15: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100%股权等资产,购蜀道清洁能源集团60%股权并募资[1] 交易定价 - 交易标的资产价格以评估值协商确定[1] - 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4.39元/股,不低于均价80%[2]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11-07 15: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 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 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 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 ...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11-07 15:15
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 23.63%;剔除同期大盘因素 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20.25%;剔除 同期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连续 20 个交 易日累计涨幅为 17.7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 波动情况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 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 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 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 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筑股份,证 券代码:002480)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 ...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5-11-07 15: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100%股权等资产给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1] - 公司拟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100%股权等资产和负债给四川路桥建设集团[1] - 公司拟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交易相关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与控股股东有关[1]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1] 时间信息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4]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11-07 15: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 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 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 如下说明: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 要且充分的保密 ...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2025-11-07 15: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1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