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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00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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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12: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11] 其他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14]
新筑股份(0024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6 12:3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7] -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8]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的交易[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关联交易[10] 董事会审议事项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的交易[4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43] - 董事会决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4] - 董事会有权决定50万元以上且低于8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44] 其他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0] - 董事候选人资料应披露在公司5%以上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等[21] - 股东会拟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不得迟于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且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违法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9] -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 - 未达董事会权限标准的事项,可由总经理审慎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44] - 公告或通知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需在巨潮资讯网公布[46]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46] - 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6]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46] - 规则的修改、补充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4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12:3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主要职责是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方案等[7] 会议规则 - 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考评方式 - 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提报酬奖励[10] 细则执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18]
新筑股份: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12:31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光伏发电占比54.59%和机械部件及工程设备占比45.41%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8亿元 [1]
新筑股份(00248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卫德佳先生)
2025-11-26 12:30
独立董事提名 - 卫德佳被提名为新筑路桥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合规情况 - 卫德佳及直系亲属等符合多项任职合规要求[5][6] 声明日期 - 声明签署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8]
新筑股份(00248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卫德佳先生)
2025-11-26 12:3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卫德佳为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8]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4] - 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5] - 被提名人无特定禁止情形和违规记录[8]
新筑股份(00248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谭洪涛先生)
2025-11-26 12:3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谭洪涛为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已通过资格审查[2]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情况符合要求[6][7]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7]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7] 提名人声明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7] - 签署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8]
新筑股份(00248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洪涛先生)
2025-11-26 12:30
人员提名 - 谭洪涛被提名为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履职尽责等多项内容[6] 声明信息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8]
新筑股份(00248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岚女士)
2025-11-26 12:3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唐岚为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3]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情况[6][8] - 被提名人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且任职公司不超三家[8]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8]
新筑股份(002480) -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1-26 12:30
人员变动 - 2025年10 - 11月罗珉、江涛、罗哲提交辞职报告[1] - 辞职致独立董事人数及专业人士不足[1] 人事提名 - 提名卫德佳、谭洪涛、唐岚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 - 候选人任职资格待审查,股东大会方可表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