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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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0024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常宝钢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情形的,由信息 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后决定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 ...
常宝股份(00247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批[10]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国家和市场定价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6]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2]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标的为股权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其他资产披露评估报告,日常经营相关可不审计评估[10]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提供借款[10] - 重大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10]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实际执行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以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公司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按要求报送深交所并进行信息披露[18]
常宝股份(0024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 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
常宝股份(0024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 ...
常宝股份(00247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人员 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 ...
常宝股份(002478)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1 10:46
一、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管规定保持同 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要求,公司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相应废止,其他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均不再适用。同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 ...
常宝股份(002478)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1 10:46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 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前期回购库存股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000 股库存股予以 注销。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议案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 ...
常宝股份(002478) -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8-21 10:46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 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完成非 交易过户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7,580,000股已于 2023年9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 ...
常宝股份(002478)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1 10:46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 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 2025 |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 | 2025 年 1-6 月 往来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利 | 2025 年 往来资金的利 | 1-6 月 | 2025年1-6月 偿还累计发 | 2025 年 6 30 日期末往 | 月 往来形 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 | 目 | | 额 | 息) | 息(如有) | | 生金额 | 来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 | | |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 | | |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
常宝股份(002478) -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1 10:46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 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_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 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 认定'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政府主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