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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00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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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董事长张烘因个人原因辞职
新浪财经· 2025-08-25 08:03
公司人事变动 - 董事长张烘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及董事长等全部职务 [1] - 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1] -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邬庆文被推举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责 [1] - 代职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起至选举出新任董事长止 [1] - 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增补及董事长选举工作 [1]
同德化工:董事长张烘因个人原因辞职,董事邬庆文代行职务
新浪财经· 2025-08-25 08:03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长张烘因个人原因辞职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 辞职报告已获董事会接受 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1] - 董事兼总经理邬庆文将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1]
同德化工:拟追加投资34.79亿元,以完成PBAT新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
新浪财经· 2025-08-25 08:03
项目投资调整 - 公司拟追加投资34.79亿元以完成PBAT新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 [1] - 截至2024年底该项目在建工程投资已完成30.49亿元 [1] - 追加投资原因包括现场条件变化、配套设施建设进度滞后、施工材料价格上涨及部分费用无法量化 [1] 项目推进评估 - 投资调整基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1] - 追加投资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并有利于推动整体建设进度 [1]
同德化工(0023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23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股东会的议事程序,规范股东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同德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 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 ...
同德化工(002360)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经公司2025年8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 护证券市场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
同德化工(00236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 计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年报 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 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年报审计报告, 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形。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
同德化工(00236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本规则第五、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司办公室承办,并负责提供委员会 需要的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证券部负责协调委员 会会议的有关事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 ...
同德化工(002360) -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2025年8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 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的机构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 闻采访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 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 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 第三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 ...
同德化工(002360)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1 5、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 聘。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 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 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会计核算体制 第四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 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 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 适应、具有会 ...
同德化工(00236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