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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0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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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之风掠过昌平的创新热土,点亮算力基石的“北京样板”
搜狐财经· 2025-07-17 07:10
数字经济与算力产业 - 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北京作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正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1] - 算力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驱动力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1] - 我国算力总规模达到280EFLOPS 其中智能算力占比32%(90EFLOPS)稳居全球第一梯队 [4] 宝德先进算力实验室 - 实验室由昌平区政府、华为与宝德联合主办 是"京产京牌"算力创新地标 为昌平区乃至北京算力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1] - 实验室集产品展示、POC验证、生态适配、行业交流于一体 呈现自主创新算力最新成果 未来将实现"京产京牌""京牌京销" [1] - 实验室选址北京市昌平区 以鲲鹏+昇腾算力根基为核心 集前沿展示、深度研发、产业对接、多维赋能于一体 [6] - 实验室全面展示从通用计算底座到AI集群的全场景解决方案与实践案例 实现算力可视化 [6] 算力产业挑战 - 挑战一:底层架构创新面临技术瓶颈 处理超大规模数据集群和复杂科学计算时问题凸显 [5] - 挑战二:算力供给体系存在研发导向与应用场景衔接不畅问题 技术创新市场转化效率待提升 [5] - 挑战三:算力产业链条存在协同壁垒 跨厂商兼容性测试与系统适配效率亟待提升 [5] 宝德与华为合作 - 2023年4月宝德与华为联合下线首台自主创新服务器"PR210K" 宝德北方总部生产线年产能预计达15万台PC和2万台服务器 [6] - 宝德与鲲鹏、昇腾深度联合 完成PC、服务器、存储、终端、数通等产品与解决方案布局 [6] - 宝德基于昌平政府产业规划、华为技术底座和自身制造能力 形成黄金三角 为数字经济提供多样性算力底座 [7] 产业发展影响 - 实验室启用将重塑区域算力产业格局 推动产业数智化转型 [1] - 实验室是技术展示窗口和产业创新实践基地 将推动算力自主创新 [1] - 宝德先进算力实验室作为创新成果"发射台"和生态"引力场" 将赋能千行万业智能化升级 [2]
ST亚联: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1 12:18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交易系统)及9:15-15:00(互联网系统) [1][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2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 [2] 会议审议事项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6位和独立董事3位,选举票数计算方式分别为持股数×6和持股数×3 [3][7] - 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其中第3.00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12][13]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指持股不足5%的非董监高股东) [4] 参会登记要求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材料,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 - 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航盛科技大厦1105室董事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755-26551650和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6]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允许对候选人投0票,但总票数不得超过持股数×应选人数 [6][7] -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总议案与具体提案冲突时按时间顺序确定有效性 [8]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 [9]
ST亚联: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延喜)
证券之星· 2025-07-11 12:18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基本情况 - 李延喜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3]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6]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6]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合规性承诺 - 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 [7][8] - 最近36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立案调查 [7][8]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8] 履职能力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承诺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 - 若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的情形,候选人将立即辞职并向董事会报告 [9] 其他承诺 - 候选人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及交易所监管措施 [8][9] - 候选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相关法律责任由候选人承担 [10] - 如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候选人承诺继续履职直至符合要求 [10]
ST亚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2:18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六名为非独立董事,三名为独立董事 [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王永彬、姚科辉、易欢欢、王连宏、薛璞、王思邈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傅荣、李延喜、高文晓 [1] 董事候选人背景 - 王永彬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6,250,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963% [3] - 姚科辉现任深圳呈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2019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4] - 易欢欢自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若水星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4] - 王连宏自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海斯必得科技有限公司顾问 [5] - 薛璞自2022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的股权 [7] - 王思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4年11月加入公司 [8]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傅荣为东北财经大学教授,自2021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8] - 李延喜为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19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8] - 高文晓现任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9] 选举程序 - 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2] -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
ST亚联: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2:18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修订目的为提高决策效率、优化治理结构以适应经营发展需要 [1] - 新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条款并调整章程制定依据表述 [1] -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为董事长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代表人选 [2] - 明确章程对股东与公司、股东之间法律关系的约束效力 [3]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调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4] 公司股份结构变动 - 公司成立时发行9000万股,经多次增发及转增后总股本达3.9312亿股 [4] - 发起人包括键桥通讯技术公司等8家机构,均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 [4][5] - 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同类别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4]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允许经决议提供不超过股本10%的财务资助 [6]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新增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权利,明确诉讼主体资格 [16][1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遵守9项规范性要求,包括禁止资金占用等 [23]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认定标准,包括未达法定表决权数等 [19]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降至1%,且需在会议10日前提交 [38][39] 公司治理机制优化 - 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职能,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并提起诉讼 [20][31] - 董事会获授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新股 [7][8]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调整为董事选举,独立董事实行强制累积投票 [58][59] - 新增网络投票效力认定条款,电子通信方式参会视为出席 [28][38]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 [41][60] - 特别决议事项新增重大资产交易及股权激励计划等5类情形 [51][52] - 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票数不计入总数,需披露非关联方表决情况 [54][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维持10年,需保存现场签名册及网络投票资料 [48][77]
ST亚联: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1 12:17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制度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占用行为发生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关联方范围涵盖《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法人 [1][2]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通过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占用(垫支费用、代偿债务等) [1][3] 适用范围与定义 - 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2] - 控股股东定义:持股超50%或表决权具重大影响的股东,及证监会认定的情形 [2] -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或协议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 [2] 资金往来原则 - 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经营性往来占用公司资金 [3] - 明确禁止六类资金提供行为: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含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票据、代偿债务等 [3][4] - 关联交易须严格按《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4] 监管措施与责任 - 财务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内审部核查非经营性占用情况 [4] - 年审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告,独立董事需定期核查并提请异常处理 [4]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需采取措施要求赔偿,必要时提起诉讼或向监管机构报告 [5] - 资金占用清欠方案需及时报告,非现金资产抵债需满足主业相关、评估审计、独立董事审议等条件 [5][6] 责任追究机制 - 董事及高管纵容资金占用的,可面临警告、解聘或刑事责任追究 [6][7]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损失的,除处分责任人外可追究法律责任 [7]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ST亚联: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1 12:17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障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专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1] - 超募资金定义为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需专户管理[1] - 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6] -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6]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预警)、银行对账单抄送等条款[3][4] - 三方协议终止后1个月内需重新签订并公告[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禁止证券投资、财务资助、质押或变相挪用[5] - 资金支出需按审批流程执行,超董事会授权需报董事会批准[5] - 项目搁置超1年、投入不足计划50%或环境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6] - 变更用途、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超净额10%等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7][13]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等安全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9][10] - 现金管理或补流需公告资金基本情况、使用计划及风控措施[8][1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需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10] - 超募资金优先用于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或现金管理,使用计划需在项目结项前明确[12][13] - 变更实施地点需说明原因及影响,保荐人需发表意见[11] 监督与检查机制 - 财务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并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14][15]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交易所[16][17] 附则 -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生效[17]
ST亚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1 12: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1][2]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兼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职并受忠实勤勉义务约束 [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通知需提前三日以多种方式发送,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期限 [4][5] 会议组织与表决机制 - 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有效,委托需提交含投票指示的书面授权书 [7][8] - 会议可采用现场、通讯或混合形式召开,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公司需提供支持 [9][1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需签字并保存十年 [14][15][16] 独立董事职权与审议事项 - 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方案、收购决策等,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 [11]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涵盖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前三项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 [12]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汇报会议工作情况 [16][17][18]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法规为准 [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1][22]
ST亚联(0023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决策与执行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建议对外投资方案等[13]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13]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效益评估等[14] -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信息披露[14] - 内部审计部监督检查对外投资项目[14] 项目实施与处置 - 项目实施小组5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汇报新情况[16]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转让或收回对外投资[17] - 处置对外投资需分析论证并经有权机构审批[17]
ST亚联(0023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董事和高管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8] - 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增持限制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11]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11] 信息申报 - 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增持披露 - 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完成全部增持计划或实施期限届满时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11] - 增持行为完成后三日内需披露股份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1][12] 减持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减持股份[1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5]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6]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6] 变动通知与公告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9]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减持计划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1] 增持进展披露 - 相关增持主体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2] - 相关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应比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违规处罚 - 公司对违规买卖股份责任人给予股票收益五至二十倍罚款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5] - 董事和高管在限制期限内转让股份等情形,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处罚[25] 持股比例取值 - 制度所称“达到”“触及”相关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该持股比例前后100股[27] 关注情形 - 董事和高管交易数量若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需关注[30] - 董事和高管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比超50%需关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