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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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股东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 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 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方案和相关资料; (六)不存 ...
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董事津贴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不超100,000元(税前)[6] - 非独立董事津贴最多不超独立董事标准[6] 薪酬决策与管理 -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3] -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薪酬信息披露[4] 津贴发放规则 - 董事津贴按月或按年发放[8] - 离任董事按实际任期计算津贴发放[8] 津贴调整机制 - 年度股东会审议履职情况并调整下一年度津贴[8] - 董事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1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12]
东方智造(00217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 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以及《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监督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 况,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的管理,监督预决算的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并对 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进行评价。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应保持独立性,由董事会下 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与其 合署办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 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东方智造(0021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担任[8]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9]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不符合条件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5] - 发表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0]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公司保障知情权并提供支持[18] 独立董事津贴与会议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审议[1]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2] - 会前三日发资料,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 - 可多种方式召开,制作记录并签字确认[3][4] - 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4] 制度解释与修改 -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董事会提方案经股东会批准[6]
东方智造(00217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章 程 (2025年8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 | 6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 6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 ...
东方智造(00217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信息披露制度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遵循合法性等原则[2] 申请相关要点 - 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有确实充分证据[3] - 信息涉国家或商业秘密等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6][7] - 申请需经申请提出等程序[8] 后续处理要求 - 应对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保密并保存不少于十年[10][11] - 报告期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11] 违规处理与施行时间 - 违反制度人员将视情节处理[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东方智造(002175) - 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使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 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 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 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造成公司重大 损失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 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重 大不良影响的,对其的追究与处理。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 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 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等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 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 ...
东方智造(002175) - 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分公司、 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一) 公司独资设立或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支付 现金等方式收购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在 50%以上的子公司; (三)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支付 现金等方式收购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在 50%以下,但出现以下情也认定为公 司的子公司: ( ...
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董事补选 - 任期届满未改选等情况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法定代表人确定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7] 离职交接 - 董事及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9]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任职限制 - 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任职[4]
东方智造(0021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为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 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