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智造(002175)
icon
搜索文档
东方智造(002175)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9 12:15
业绩总结 - 2025年期初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30255039.47元[3] - 2025年1 - 6月非经营性占用累计发生6300000元[3] - 2025年6月30日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36555039.47元[3] 资金占用详情 - 上海量具刃具厂2025年期初与6月30日占用余额9844214.47元[3] - 名客(山东)智造1 - 6月占用增6000000元,6月30日余额19100000元[3] - 未来城兴华科技1 - 6月占用增300000元,6月30日余额3000000元[3] - 未来城物业管理2025年期初与6月30日占用余额4610825元[3] 其他 -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3] - 资金占用因集团内部往来[3]
东方智造(00217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12:1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 现场会议14:30开始,网络投票9月16日分时段进行[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3] - 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解放路3号[4] 提案与登记 - 提案1.00须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他过半数[7] - 异地股东9月15日指定时间邮件登记[8][9] 投票相关 - 投票代码362175,简称为东方投票[20]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分时段进行[20]
东方智造(002175)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9 12:1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发通知,8月29日召开[2] - 会议由监事长洪志国主持,3名监事实际参会[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 报告与机构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 - 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4]
东方智造(002175)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9 12: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会[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其他附属制度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5] - 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5] - 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尤尼泰振青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大会拟于2025年9月16日14点30分召开[6]
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8)
2025-08-29 11:4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4]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含会计专业人士[6] - 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8][9] 委员会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10][18] - 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8] - 董事会秘书提前3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8] 决议与存档 - 会议决议需全部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19] - 会议应有记录,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19][20] - 会议文件等资料交董事会秘书存档,保存至少十年[20] 规则说明 - 本细则“以上”含本数,“以外”不含本数[23]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3]
东方智造(0021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 -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6] 关联交易类型及审批原则 - 关联交易分一次性和持续性,前者逐笔审批披露[8]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9] 表决回避及审批标准 - 关联董事、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对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12][13] - 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批[14]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由股东会审批[14] 一般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或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为一般关联交易[15] 信息披露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规定标准需信息披露[20]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管理 - 首次进行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按实际或预计金额适用规定,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以后年度持续进行最迟于年报披露时预计并公告,达标准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审议上一年度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十日前形成预计额度议案[22] - 执行中未超预计或条款无显著变化,披露定期报告时说明执行情况[23] - 财务部每半年度结束后十日内统计已发生额度并通报董事会秘书[23] - 实际发生额度超出预计,财务部说明差异及成因,按规定执行审批、披露程序[24] - 协议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重新预计并履行程序,说明变化原因[24] - 协议未确定价格仅参考市场价格,披露时说明实际价格等情况,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4]
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8)
2025-08-29 11:4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4] 委员会设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召集人为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1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提前五日[17][2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开临时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17]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不得为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公司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5] - 董事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一人不超两名董事委托[2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3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 - 时间为2025年8月[36]
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董事津贴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不超100,000元(税前)[6] - 非独立董事津贴最多不超独立董事标准[6] 薪酬决策与管理 -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3] -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薪酬信息披露[4] 津贴发放规则 - 董事津贴按月或按年发放[8] - 离任董事按实际任期计算津贴发放[8] 津贴调整机制 - 年度股东会审议履职情况并调整下一年度津贴[8] - 董事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1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12]
东方智造(0021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担保原则 - 仅为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其他公司担保需审批并反担保[3] - 最近3年财务文件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提供担保[6] 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批[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10]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2]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10] 管理措施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注意时效期限[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9]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未履约,经办部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9]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20]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追偿[20]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超份额责任[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1]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包括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公司及时披露[23] 责任处分 - 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25]
东方智造(0021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担任[8]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9]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不符合条件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5] - 发表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0]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公司保障知情权并提供支持[18] 独立董事津贴与会议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审议[1]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2] - 会前三日发资料,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 - 可多种方式召开,制作记录并签字确认[3][4] - 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4] 制度解释与修改 -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董事会提方案经股东会批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