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4]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含会计专业人士[6] - 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8][9] 委员会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10][18] - 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8] - 董事会秘书提前3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8] 决议与存档 - 会议决议需全部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19] - 会议应有记录,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19][20] - 会议文件等资料交董事会秘书存档,保存至少十年[20] 规则说明 - 本细则“以上”含本数,“以外”不含本数[23]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