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股东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 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 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方案和相关资料; (六)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