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002153)

搜索文档
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董事长为当然成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7]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政策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经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定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两天通知[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
石基信息(0021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8][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6]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前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6] - 触及特定情形,应预告全年净利润等数据[16] - 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0.03元,可免半年度预告[17] - 以区间方式业绩预计,变动范围上下限区间最大不超50%,鼓励不超30%[18] - 区间预计差异幅度较大界定;确数预计偏离达50%属差异大[19] - 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1月31日,半年度不晚于当年7月15日[20] 信息披露修正 - 业绩快报预计与已披露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等,应披露修正公告[2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需立即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24]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5] - 董事会决议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5]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现状及风险因素[26] - 公司涉及收购等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8] 会议决议披露 - 董事会决议结束后报送深交所备案,重大情况及时披露[30] - 股东会结束当日,公司报送决议公告文稿等,经登记后披露[3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34] - 披露信息前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等程序[37]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40]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40]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41] - 除特定人员外,不得随意回答股东咨询[41]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2] - 经理层和子公司总经理需及时报告情况[42][43] 披露渠道及其他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报刊,巨潮资讯网为指定网站[45][46] - 公司变更指定报纸或网站,应向深交所报告[46] - 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在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8] - 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49] - 股东咨询电话为010 - 68249356,电子邮箱为IR@shijigroup.com.cn[49]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5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报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52]
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一般紧急情况提前2日,特殊紧急情况不受限但需半数董事认可并说明原因[17]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二日书面通知,不足二日会议顺延或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9]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等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5] 会议资料与延期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出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12] 议案提交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联名提交议案至董事会审议[24] - 董事会秘书需在收到议案后十日内告知提议人董事长的决定[25]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2] - 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董事需书面说明并由公司披露[22] 会议方式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视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非现场方式以相关表决票或书面确认函计算出席董事人数[24]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表决结果相等时董事长有最终表决权[30][31]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须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对外财务资助须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提议者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6]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记录,出席董事和记录人需签名,董事可要求对发言说明记载[38]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人员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1][4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3]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4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6]
石基信息(0021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5][6] - 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或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5][6] - 召集人应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股东[9] - 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0] 投票相关 - 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2] - 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一股一表决权[13] - 单一股东等情况或选两名以上独董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 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5]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5]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9] - 派现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19]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9]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0] - 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7] - 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17]
石基信息(002153)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4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29193841亿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29193841亿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19]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事实发生日起2个月内召开[36] - 多种情形下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同主体提议召开有不同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36][39][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8]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3] 交易关注标准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关注[80]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关注[8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8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1] 分红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08][109] - 调整分红政策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三十天通知[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123][126][130] - 清算组相关工作要求及公司财产分配原则[131][132] - 章程相关规定,包括解释、施行日期等[137][138]
石基信息(00215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7] 实施细则适用范围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的议案[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4] 选举要求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7] - 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8]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9] 特殊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9] - 获超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9] 生效时间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2]
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4]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工作规范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表决原件等资料[9]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4] 董事会秘书其他事项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16] - 公司保证其参加交易所后续培训[16] - 信息披露时指派人员与交易所联系[16] 董事会秘书考核与责任 - 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工作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18] - 违法违规承担相应责任,监管机构可采取责令改正等措施[18] 细则相关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与国家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1]
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提前5 - 20日通知,临时会提前2 - 10日通知[1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反对赞成票数相等时主席多投一票[16] 职责与要求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需说明理由[8] - 发现财务报告问题督促整改并监督披露完成情况[8] - 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罢免建议[12]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8]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8]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8]
石基信息(0021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5] - 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7]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7] 工作职责与沟通 - 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等[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9]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需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0] - 股东会自愿性信息披露需在会后最迟不超一天公布[14] 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1] - 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及培训[12] 股东权益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必要时提供网络投票[14] 业绩说明会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20] 投资者关系专栏 - 应在公司网站开设,接受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16] 投资者说明会 - 召开应会前发布公告说明活动信息[19]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9]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23] 互动易平台 - 通过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5] - 发布信息应保证真实、准确等[26] 咨询电话 - 设立专门电话,由专人负责,保证线路畅通[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3]
石基信息(002153)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47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2] - 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超净资产50%等[5]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8]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担保情况表[11]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