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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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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7 10:31
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 - 公司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7] - 公司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1]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1]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未逾2年)不得担任董事[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相关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完结或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5]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 交易审议相关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1]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含)至300万元(含)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含)至3000万元(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含)至5%(含)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3000万元以上(不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不含)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需股东会批准[23]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31] - 公司应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材料报送深交所,深交所五个交易日内未异议,董事会可聘任[32]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0] 董事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6] - 临时董事会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及其他参会人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6] - 证券部收到会议提案书面材料后1日内完成审核并呈交董事长[50] - 董事长自接到提案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5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董事认为议案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要求延期召开或审议[5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43][44]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4] -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含会议日期和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37] - 公司所有拟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提案先交证券部登记备案并审核合规性[49] -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相关人员应做好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41] 其他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8]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0-17 10:31
捐赠管理 - 制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规范行为、维护利益[2] - 捐赠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捐赠范围与财产 - 范围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7]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有现金和实物资产[9] 审批规则 - 不同捐赠金额占比对应不同审批流程[12] 申请与责任 - 捐赠申请应含事由等内容[13] - 擅自或违法违纪捐赠责任人将受处分[15]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7 10: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为本公司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十五日[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9]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职权审议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6]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研究并提出建议[1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2]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2]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2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23]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4]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4]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4]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制度
2025-10-17 10:31
关联交易价格 - 无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按成本加5%-10%合理利润率定价[4]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8][9] 报告与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总经理向董事会专项报告[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总经理报告[14]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董事会规则 - 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重大关联交易程序 - 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净资产值0.5%,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16] - 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股东会审议表决[17]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经股东会审议[17]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相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7] 股东会规则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8]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就关联交易提议案[19] 其他 - 股票发行上市后按《上市规则》披露关联交易[19]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可不按本制度决策[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3]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17 10:3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任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聘任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供文件,无异议方可聘任[5] 任职限制 - 有特定违法违规经历未满3年不得担任[3][4] - 近三年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解聘情形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况1个月内解聘[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于2025年10月17日由董事会文件体现[13]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10-17 10:3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相关制度中明确与担保事项相关的 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做好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登记。 第六条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该股东未能采取前 述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 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 第七条 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 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对最近一 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 ...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17 10:3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 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过错与责任相 适应;责任与权力对等。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 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行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7 10:31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100%的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控股50%(不含)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会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审议议案须提前5日报公司证券部[6]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抄送相关材料[7] 人员管理 - 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人数占控股子公司董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10]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和解聘需公司同意[10] 财务与投资 -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监督[13] - 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送定期会计报告[14] - 未经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5] - 控股子公司投资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8]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遵守公司制度[20]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部对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其承担[24] - 控股子公司配合审计,高管调离进行离任审计[24] - 子公司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24] 考核制度 - 控股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26] - 子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审定报备[26] - 子公司每年四季度做下一年预算和计划[26] - 会计年度结束对子公司董监高考核奖惩[2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8]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17 10:3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现金分红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的20%[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 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65%,可不进行现金分红或比例低于20%[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6]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方案有独立意见权[17]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分红政策执行[18] - 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政策执行情况[19] - 年度盈利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应说明原因等[1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发布[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执行后者规定[21]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制度并报批准[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17 10:31
证券投资决策 - 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资金来源 - 用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和信贷资金[4] 控制制度 - 执行严格联合控制,至少两人共同控制[7] 信息披露 - 决议后向深交所提交文件,披露投资情况[12][14] 专项说明 - 金额或利润达一定标准需说明,与年报同披露[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