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恒星科技恒星科技(SZ:002132)2025-10-17 10: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为本公司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十五日[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9]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职权审议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6]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研究并提出建议[1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2]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2]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2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23]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4]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4]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