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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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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5.95万户
证券日报· 2025-12-17 12:17
公司股东信息 - 截至2025年12月10日,恒星科技股东总户数为5.95万户 [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证券日报· 2025-12-08 22:42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及整改情况 -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51号)[1]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 问题一:个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审议及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 [1] - 整改措施: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完善薪酬审议程序,并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 - 整改措施:公司全面梳理和审查了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流程,补充了遗漏的档案签署和事项登记,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制度执行[2] - 问题一的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整改期限为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3] - 问题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4] - 整改措施: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相关资产已于2025年10月转入固定资产,并对少量因疏忽导致的跨期记账费用问题进行了财务人员培训 [4] - 整改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的学习,以强化财务核算质量和信息披露质量 [4] - 问题二的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整改期限为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5] 公司整改总结与未来计划 - 公司认为河南证监局的警示函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6] -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督促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续加强证券、财务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完善控制流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6]
恒星科技: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5.89万户
证券日报网· 2025-12-08 13:41
公司股东结构 - 截至2025年11月28日 恒星科技股东总户数为5.89万户 [1]
上市企业收到证监局警示函
新浪财经· 2025-12-08 12:25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 恒星科技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1][2] - 监管决定于2025年12月6日由公司公告 [1][2] 公司治理与内控违规 - 2022至2024年度个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审议 [1][2] - 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未对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对应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2] - 2022至2023年期间部分内幕信息事项未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重大遗漏 [1][2] 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在建工程延迟转固 [1][2] - 费用入账不及时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1][2] 公司业务与行业概况 - 公司拥有位于河南、内蒙及广西的4个实体制造基地 [1][2] - 主要产品包括钢帘线、钢绞线、胶管钢丝、金刚线、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 [1][2] - 产品应用于汽车轮胎、橡胶软管、电力电缆、架空电力线、高速铁路、港口、光伏太阳能用硅晶片切割等行业 [1][2] - 公司业务隶属于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领域 [1][2]
恒星科技: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已落实整改工作
第一财经· 2025-12-08 12:15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 恒星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2] -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个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审议不规范的问题 [2] -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 -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2] 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 公司已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2] - 公司正在完善薪酬审议程序 [2] - 公司正在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2] - 公司对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 [2] - 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 [2] - 相关在建工程资产已于2025年10月转入固定资产 [2] - 公司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以确保财务核算准确 [2]
恒星科技(002132) - 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2025-12-08 12:00
公司治理 - 2025年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1] - 2025年11月3日审议董事、高管薪酬方案,需经临时股东会通过[1] - 梳理审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流程[2] 整改措施 - 补充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认意见[3] - 补充登记内幕信息事项,完善档案[3] - 组织财务人员培训,杜绝费用跨期记账[3] - 持续整改《警示函》问题并优化执行[5] - 督促人员加强学习,提升治理水平[6] 资产变动 - 在建工程项目资产2025年10月转入固定资产[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19:30
文章核心观点 -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收到河南证监局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 违规行为详情 - 公司个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2024年度的薪酬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审议 [1] - 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未对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对应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 - 2022-2023年期间,部分内幕信息事项未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重大遗漏 [1] - 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在建工程延迟转固、费用入账不及时,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 涉及责任人员 - 董事长谢晓博、总经理谢晓龙、财务总监张新芳、董事会秘书张召平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 监管措施与要求 -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恒星科技及谢晓博、谢晓龙、张新芳、张召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2] 公司回应与后续安排 -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问题,将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 [3] - 公司将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4] - 公司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4]
恒星科技(002132)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5-12-05 09:30
违规情况 - 2022 - 2024年度个别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审议[1] - 董事长和董秘未对2021、2022年年度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 - 2022 - 2023年部分内幕信息事项未登记,知情人档案有重大遗漏[1] - 部分在建工程延迟转固、费用入账不及时致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 处理结果 - 河南证监局对公司和四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3] - 相关人员30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3] - 不服可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影响与应对 - 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披义务[4]
恒星科技及董事长谢晓博等责任人因违规行为收深交所监管函
搜狐财经· 2025-12-05 03:16
公司监管与治理 - 恒星科技因个别董事和高管薪酬审议及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 -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公司基本情况 - 恒星科技成立于1995年07月12日,注册资本140154.469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为谢晓博,注册地址为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2] - 公司主营业务为镀锌钢丝及镀锌钢绞线、钢帘线、胶管钢丝、预应力钢绞线、金刚线等金属制品以及有机硅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 - 公司员工人数为2957人,实际控制人为谢保军,董秘为张召平 [2] - 公司参股公司17家,包括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煜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2] 公司财务业绩 -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4.17亿元、45.77亿元、50.85亿元和38.23亿元 [3]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0.07%、3.62%、11.10%和3.63% [3] - 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7亿元、5446.00万元、1360.75万元和2014.17万元 [3] - 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33.50%、-70.95%、-75.01%和8.22% [3] - 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39%、57.28%、56.75%和58.06% [3] 公司风险信息 - 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2376条,周边天眼风险447条,历史天眼风险98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64条 [3]
恒星科技: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04 13:39
公司担保计划 - 恒星科技计划在202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2] - 其中 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2] - 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