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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0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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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22:39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中印刷业占比79.28% [1] - 服务业收入占比18.99%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73% [1] 行业动态 - 宠物产业市场规模达3000亿元 [1] - 宠物智能手机等创新产品推动行业市场爆发 [1] - 行业上市公司出现普遍上涨态势 [1]
东港股份股价下跌2.18% 上半年净利润增长10.87%
金融界· 2025-08-26 18:31
股价表现 - 8月26日股价报13.45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30元 跌幅2.18% [1] - 当日成交量为276,714手 成交额3.75亿元 [1]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包括票据印刷、覆合类产品、技术服务等 [1] - 机器人产品覆盖政务、工会、办公、教育等多个领域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81亿元 同比增长0.28% [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49.57万元 同比增长10.87% [1] - 覆合类产品营收1.62亿元 同比增长133.81% [1] 资金流向 -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14.60万元 占流通市值0.36%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481.28万元 占流通市值1.06% [1]
东港股份(0021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8)
2025-08-26 12:0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完善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并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涉及董 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 ...
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8)
2025-08-26 12:0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小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裁任组长[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4]
东港股份(002117) - 公司章程(2025.8)
2025-08-26 12:0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3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37 ...
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8)
2025-08-26 12:02
董事长职责 -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批准单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资产收购、出售[7] - 批准单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的资产抵押[7] - 提名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人选并交董事会审议[9] - 决定向投资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等[9] - 决定各部门年度预算方案等重要事项[9] - 批准总裁提出的重大事项进展汇报等重大事项[9] - 向董事会提出对经营班子的激励建议方案[9] 薪酬与细则 - 执行董事董事长薪酬和年度奖励方案由董事会批准,非执行董事按股东会标准发董事津贴[1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东港股份(00211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8)
2025-08-26 12: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与关联法人不超300万或在净资产绝对值0.5%以内交易,董事长批准[18]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与关联法人超300万且超净资产绝对值0.5%交易,董事会批准[1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超净资产绝对值5%,股东会批准[1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3] 子公司相关 - 控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2]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比例比照执行[32]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保留至影响消失后二年[32]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32]
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8)
2025-08-26 12: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含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结果提交董事会[6] 审计工作组职责 - 提供公司书面资料,为决策做前期准备[9]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东港股份(002117)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8)
2025-08-26 1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三条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 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 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 然人或法人。 第五条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应当比 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自身利益 与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第七 ...
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8)
2025-08-26 12:0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东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认 为必要时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 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 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含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 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 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 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