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与总裁及经营班子之间的职责分工,使 董事长更好的履行公司中长期战略管理、对外投资并购、风险管控、重大决策、 新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工作。现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程序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担任,通过董事会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理论知识以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生产经 营业务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与股东、董事 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 (三)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清正廉洁,公道 正派。 (四)具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能够努力开创工 作新局面。 (五)熟悉并遵守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