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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8)
东港股份东港股份(SZ:002117)2025-08-26 12:02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 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 组长,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