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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牛丹-已离任)
2025-04-25 09:1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牛丹) 本人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发挥独立监督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1月19日,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于2024年2月7日公 司完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补选后正式离任,离任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牛丹,男,1986年4月出生,博士,副教授。曾任东南大学教师及科研 秘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大黄山街道办事处、东环街道办事处副局长、 副主任,美国里海大学、德州大学圣安东尼奥分校访问学者,东南大学自动化学 院院长助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30日至2024 年2月7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 ...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清杰)
2025-04-25 09:1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4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高管薪酬及董事津贴发放情况[4] - 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研究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事宜[4] - 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4] - 2024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5] 财务相关 - 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22万元[12] - 独立董事确定收入确认等为年度关键审计事项[7] 人事变动 - 2024年增补安明亮为非独立董事,后选举其为董事长[18][19] - 2024年聘任王栋彬、李维波等人为公司高管[18][19] - 2024年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成员共7人[19] 审计机构变更 - 2024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苏亚金诚,后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16]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21]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娣)
2025-04-25 09:14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4次[2] - 2024年召开审计等各委员会会议若干次[4]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2024年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10]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履职现场工作3天[8]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洪兵)
2025-04-25 09:1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4次[2] - 审计委员会2024年召开6次会议[4] - 战略委员会2024年召开1次会议[5] - 提名委员会2024年召开5次会议[5] - 2024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6] 关联交易 -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522万元[12] 报告披露 - 公司按时披露2023 - 2024年多份报告[13] 审计机构变更 - 2024年4月和5月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苏亚金诚,聘期一年[16] - 2024年11月审议通过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6] 人事变动 - 2024年1 - 2月增补安明亮为非独立董事,2月选举其为董事长,聘任王栋彬为副总经理[18] - 2024年10月提名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28日完成换届选举,选举安明亮为董事长,聘任李维波为总经理等[18][19] 其他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无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19] - 2024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等三种情况发生[20]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设性意见[21]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
2025-04-25 09:14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4次[3] - 召开审计等各委员会会议多次[4] 审计相关 - 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1] - 确定收入等为年度关键审计事项[6] 制度与履职 - 2024年1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5] - 独立董事履职现场工作3天[9]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岳修峰-已离任)
2025-04-25 09:1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4次[3] -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3次,均亲自参加[3] - 独立董事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6] - 2024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7] 关联交易 -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522万元[14] 人事变动 - 2024年增补安明亮为非独立董事,后当选董事长[19] - 2024年聘任王栋彬为副总经理[19] - 2024年提名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19] - 2024年独立董事岳修峰任期届满离任[23] 其他事项 - 2024年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19] - 2024年聘任苏亚金诚为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8] - 公司按时披露2023年定期报告[15]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14日[11]
大港股份(00207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5 08:46
审计机构情况 - 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待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2024年末合伙人68人,注册会计师359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超180人[3] - 2024年业务收入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684.46万元[4]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审计收费9193.46万元,同行业客户47家[4][5] - 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圣莱达案赔偿已履行[5] - 最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等,25名从业人员受罚[5] 审计费用 - 2025年度审计费用88万元,较上年度未变[7] 审议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过续聘议案[8] - 2025年4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续聘议案[8] - 聘任事项待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生效[8]
大港股份(00207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08:4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根据在任独立董事周洪兵先生、解清杰先生、何娣女士、张华女士提交的《独立 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四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洪兵先生、解清杰先生、何娣女士、张华女士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
大港股份(002077)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5 08: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 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 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
大港股份(002077)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25 08:46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 计与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 2025 年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52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 接受劳务不超过 55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不超过 2 万元。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498.63 万元,总额未超过审批额度。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联董事安明亮、薛琴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类别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