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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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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透 明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 以合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 ...
三联锻造(00128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促进子公 司规范运作,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包括: (一)母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母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母公司持有其50%以上 的股权,或者母公司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 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 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母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 风险能 ...
三联锻造(00128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团队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 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载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三联锻造(00128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避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 2.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 ...
三联锻造(0012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公司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 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芜湖三联 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三联锻造(00128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含职工董事,下同)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 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在公司存在单一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情形。 第四条 在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 及以上的 ...
三联锻造(0012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保护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三联锻造(001282) - 融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 第三章 公司融资事项的审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管理,有 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进 行间接融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 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融资租赁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的风险。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二章 融资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在其职权范围对融资事项做出决 策。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编制预算,将次年融资方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后,报股 ...
三联锻造: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过6.5亿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27 14:28
融资计划 - 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 [1] 资金用途 - 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精密加工项目 [1] - 用于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 [1] - 用于精密锻造零部件研发项目 [1] - 用于汽车精密锻件摩洛哥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1]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
三联锻造(001282) -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2025-08-27 14:18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 范公司运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的情况。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5-05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