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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1: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炬申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 对炬申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 项目 | | 序号 | 金 额 | | | --- | --- | --- | --- |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25,705.86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1,184.3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8,784.44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 220.14 ...
炬申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1: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炬申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沟通,查阅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 程、三会议事规则、投资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内部控制制 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 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
炬申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8 11:1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广东炬申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2,242,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0 ...
炬申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11:11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萍、匡同春、杨中硕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 1 -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萍、匡同春、杨中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
炬申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18 11:1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 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证 券事务信息负责人,负责各分、子公司重大 ...
炬申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8 11: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权 第 ...
炬申股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11:1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 1 -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 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 2023年(经审 计)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 司(含A、B 股)审计情况 客户家数 ...
炬申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8 11:1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 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他条 ...
炬申股份: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04-18 11:11
内控情况 - 监事会审阅《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审核内控管理情况[1] - 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内控体系[1] - 报告期未发现内控重大缺陷,体系起风险防范作用[1] - 报告全面客观反映内控体系实际情况[1]
炬申股份: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4-04-18 11:11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拟增加“物业管理”经营项目[2] 股利分配 - 股利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表决通过[3][4]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股东回报规划[3]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并经股东大会通过[4]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5]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等条件[5]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有金额界定[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6][7] - 经营良好时可提股票股利分配预案[7] 其他 - 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投资扩大规模[7] - 《公司章程》修订稿将披露,以工商核准为准[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