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蓝焰控股(000968)
icon
搜索文档
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3:21
投资分类与决策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投资[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7] - 未达标准的对外投资由经理办公会决定[8] 财务资助规定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披露[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资助控股子公司且无关联人可免规定[8] 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分析重大投资方案[12] - 财资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12] - 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后续日常管理[15] 运营与核算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公司派人参与运营决策,人选由经理决定[15] - 财资管理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15] - 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遵循公司制度[15] - 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子公司财务状况[16]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收回、转让、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18] - 满足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0] - 投资项目终止清查,核销需法律文书[20] - 财资管理部审核处置资料并会计处理[21]
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3:21
身份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等人员应在任职通过或信息变化等情况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可转让股份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等人员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名下股份总数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0] - 某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不含本数)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持有股份数[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0] 股份锁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申报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12]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等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4] - 董事等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4] 信息管理与反馈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7] - 公司应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确认相关人员股份管理信息并及时反馈结果[7] 任期内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 离职后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6][17] 交易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9]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告知并备案公告[19] - 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9] -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书面告知并披露进展[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规定时间书面告知并公告[20] 再次提名披露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公司应披露其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0] 特殊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6] - 董事和高管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后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6]
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3:2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7] 审议流程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计算与期限原则 - 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3] - 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0] 协议履行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25]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9] 金融业务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以存贷利息为准适用规定,与财务公司业务由深交所另行规定[20]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与公司实际交易合计金额和预计总金额比较,超金额履行程序披露,非同一控制不合并计算[25] - 公司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非买断式按合同期委托代理费适用规定[26] -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财务公司应具备资质且基本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28] 协议相关流程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资金存放前需取得并审阅其经审计年报,评估后出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需披露年度各类金融业务规模[30] 持续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32] - 会计师事务所应每年提交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专项说明[33] - 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每年对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情况进行专项核查[33]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按发生额适用关联交易规定[36]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应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38] - 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应避免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明确解决方案[39] 办法效力与解释 - 本办法指导并约束公司关联交易事宜[41]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
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3:21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3]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合同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8] - 重大合同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8]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8]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0] - 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0]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 变更公司章程等属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11]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属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11] -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属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12] 股东情况告知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3]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3] 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知悉事项后按《重大事项审签表》要求报告并报备资料[16] - 突发事件发生后报告义务人应立即电话报告董秘并后续报备资料[16] - 公司证券部接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并上报董秘,履行披露义务[17] 新闻稿件发布 - 公司各部门等发布新闻稿件须填报《重大事项审签表》经批准发布[18] 进展报告 - 重大事项首次披露后,进展或变化情况按规定报告[18]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8] 检查考核 - 各单位每年自查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公司全面检查并考核[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23]
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3:2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 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晚于报告期次年1月31日[17] -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不晚于报告期当年4月15日[17] - 半年度业绩预告不晚于报告期当年7月15日[17] - 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不晚于报告期当年10月15日[17]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35]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8] 业绩预告规则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特定情况可免披露[16][17][18][19]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等情形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17]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实际与预计有重大差异需披露修正或更正公告[17][19] 其他披露情形 - 业绩快报与已披露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发生方向性变化需披露更正公告[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2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2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27] 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8]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8]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提供报告期内相关数据和信息[40]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监管机构指定联络人,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44] - 定期报告由证券部下发要求,多部门参与编制,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8] - 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重大事件应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分析、编制、审查等程序披露[48][49] 保密与,责任追究 - 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情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1] - 公司商务活动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52] - 信息披露失误或违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5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追究责任人[54]
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ESG制度 -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通过[1] - 原2020年12月11日社会责任制度废止[17] 管理体系 - ESG管理体系含董事会等四层架构[8] - 各层级负责不同ESG工作[10][12][13][15] 工作机制 - 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12] -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按要求披露报告[14][19]
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08-25 13:21
授权办法 - 办法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授权原则 -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遵循审慎、范围限定、适时调整和有效监控原则[2][3] 授权事项 - 董事会可将法定职权外部分职权授予经理层,对一定限额内经营管理事项授权[5] 授权金额标准 - 多类交易金额、资产净额等低于对应指标10%或规定绝对金额可授权经理层[6]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一定金额或比例以下关联交易可授权[6]
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25 13:2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 全部项目完成前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1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专户用于主营活动[17] - 按补充缺口、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20] 项目论证与调整 - 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12] - 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6]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达或超10%股东会审议[14]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1%豁免审议[14] 资金置换与管理 - 转入专户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4] - 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6] 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2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25] - 保荐或顾问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专项核查报告[27] 其他规定 - 规章与章程不一致以有效规定和章程为准[3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蓝焰控股(000968)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3:20
根据您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我已按照单一主题维度进行分组,并严格使用原文关键点,保留了对应的文档ID引用。 营业收入与利润 - 营业收入为11.11亿元,同比下降4.12%[18] - 营业收入11.11亿元[39]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12%至11.11亿元[46] - 营业收入从11.59亿元略降至11.11亿元,减少4.1%[144]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6328.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8.2%[1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亿元,同比增长5.07%[18]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4亿元[39] - 净利润为2.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14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145] - 母公司净利润从亏损164.7万元人民币转为盈利2028.7万元人民币[14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股,同比增长4.35%[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同比增长4.3%[1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6亿元,同比微增0.76%[18] - 营业利润从2.73亿元微增至2.76亿元,增长1.3%[1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86%,同比增加0.01个百分点[18] 成本与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上升7.71%至7.61亿元[46] - 研发投入同比下降6.00%至4369万元[4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9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5%[150] - 利息费用从6473万元下降至5565万元,减少14.0%[144] - 所得税费用为4886.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4%[14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30.60%[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130.60%至6.44亿元[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0.6%[15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4%[15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8%[1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91亿元,同比增长30.7%[1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5.12亿元,同比增长137.8%[15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84亿元,较期初增长10.2%[151]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2.48亿元,同比增长79.6%[152]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50亿元,同比增长212.4%[153]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50亿元[153]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98亿元[153]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为11.35亿元,较期初下降7.4%[153] 资产负债与权益 - 总资产为110.65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9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7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97%[1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81亿元,较期初8.89亿元增长21.58%[135]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97个百分点至10.81亿元[55] - 应收账款从262.95万元大幅增加至5073.56万元,增长1829.8%[140] - 公司总负债从544.42亿元减少至488.35亿元,降幅10.3%[137] - 流动负债从339.06亿元下降至168.86亿元,大幅减少50.2%[137] - 长期借款从18.42亿元增加至21.81亿元,增长18.4%[137] - 长期借款同比增长3.55个百分点至21.81亿元[55] - 应付债券新增7.98亿元[137]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5.06亿元,较期初16.05亿元减少5.88%[135] - 货币资金从12.26亿元减少至11.35亿元,下降7.4%[139] - 公司流动比率从上年末0.94提升至本期末1.8,同比增长91.49%[131] - 速动比率从上年末0.94提升至本期末1.79,同比增长90.43%[131] - 资产负债率从上年末47.77%降至本期末44.14%,减少3.63个百分点[131] - 利息保障倍数从上年同期5.07提升至本期末5.96,同比增长17.55%[13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从上年同期5.19大幅提升至本期末10.12,同比增长94.99%[131]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从上年同期9.09提升至本期末11.23,同比增长23.54%[131] 业务表现(煤层气) - 公司煤层气销量6.15亿立方米[29] - 报告期内煤层气销售量6.15亿立方米[39] - 煤层气年销量超12亿立方米[32] - 煤层气销售收入占比96.44%达10.72亿元同比微降0.44%[47][48] - 全国煤层气产量89.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7%[25] - 山西省煤层气产量73亿立方米占全国同期产量81.7%[26] 业务表现(其他) - 气井建造工程收入同比骤降42.86%至3612万元[47][48] - 山西省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33%至1553万元[48] 政府补助与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872.84万元[22] - 其他收益大幅增加至1.68亿元占利润总额60.89%[52] - 其他收益从3864万元大幅增加至1.68亿元,增长334.9%[144] 研发与技术 - 公司申请并获得授权国家专利146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33] - 申报专利15项[42] - 授权专利6项[42] - 技术研发人员496人[37] - 硕士研究生98人[37] - 安装智能排采设备181台[42] 勘探与生产 - 累计完成钻井72口[41] - 累计投运气井51口[41] - 公司拥有煤层气矿业权23宗合计面积2501.454平方千米[32] - 公司探明地质储量531.91亿立方米[32] - 公司液化能力22.7万吨/年[32] - 武乡南、和顺横岭、柳林石西区块探转采事宜已完成储量评审备案[111] 项目投资与进度 - 山西省武乡南区块煤层气勘查开发项目本报告期投入547.39万元,累计投入7.28亿元,项目进度40.56%[58] - 山西省和顺横岭区块煤层气勘查开发项目本报告期投入232.9万元,累计投入6.11亿元,项目进度26.68%[58] - 支付重组对价承诺投资总额50.00亿元,实际投入50.00亿元,投资进度100%[66] - 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1,711.11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79,801.19万元,实际投入75,185.06万元,投资进度94.2%[66] - 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2,354.64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5,245.7万元[66]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7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2.98亿元,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2亿元,使用比例96.44%[62]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862.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63]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8682.26万元,其中本金4616.13万元,利息收入4066.12万元[64] - 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276.1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24%[62] - 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现金对价5亿元,支付设备购置款4.59亿元,支付井型改造工程款2.93亿元[6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由郑庄矿区、赵庄矿区、长平矿区变更为郑庄矿区[67] - 提产改造工程由原30口L型井、150口二次压裂井调整为33口L型井、157口二次压裂井[67] - 设备购置项目由原8套钻机设备、1套压裂设备调整为6套钻机设备、2套压裂设备和1套连续油管设备[67]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8,682.26万元[67] 子公司表现 - 主要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350,507,377.08元,净资产6,508,298,222.27元[71] -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1,027,011,430.60元,净利润214,693,448.12元[71]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967,502,66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116][11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8,480户[118] - 山西燃气集团持股40.05%(387,490,182股)为第一大股东[118]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持股13.38%(129,417,726股)为第二大股东[118] - 中国信达持股3.37%(32,584,860股),报告期内减持3,935,143股[118] - 山西高新持股1.80%(17,391,304股),全部处于质押状态[118] - 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为最大股东持有387,490,182股普通股[119]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为第二大股东持有129,417,726股普通股占比约15.04%[119][120]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持有32,584,860股普通股同时持有山西燃气集团6.96%股份和太原煤气化11.15%股份[119][120] - 山西高新普惠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7,391,304股普通股且全部处于冻结状态[119] - 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0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9,621,628股普通股[11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境外法人持有9,063,875股普通股占比0.94%[119] - 自然人王素敏持有8,612,631股普通股全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19][120] - 自然人赵凯持有7,969,900股普通股其中6,985,100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19][120] - 陕西畅达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7,246,377股普通股且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119] - 自然人赵顺忠持有6,703,653股普通股其中6,490,053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19][120] 公司债券 - 公司发行两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524179,发行额5亿元,利率2.4%,期限5年[127] - 第二期债券代码524195,发行额3亿元,利率2.39%,期限5年[127]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中向控股股东山西燃气集团采购原材料/燃料金额为5,284.8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6.67%[93] - 关联交易获批总额度为16,852.01万元,实际交易金额未超过获批额度[93] - 2025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1.27亿元[95]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2.25亿元[95] - 与晋能控股集团关联交易金额为4827.6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44%[94] - 与晋能控股集团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为合同约定,执行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94] - 与华新燃气集团关联交易金额为55073.5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94] - 与华新燃气集团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为合同约定,执行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94] 法律诉讼与仲裁 - 公司作为原告/仲裁申请人案件14件,涉案金额35,684.47万元,其中13件已形成终审判决且均胜诉[91] - 公司作为被告/仲裁被申请人案件9件,涉案金额386.23万元,其中6件已形成终审判决[91] 风险因素 - 煤层气财政补贴实际额度存在不确定性受国家奖补总额和奖补气量无法准确预计影响[75] - 煤层气勘探开发存在技术瓶颈导致成本高试验井日均产量低[76] - 山西省煤层气用地管理新规对公司井场用地存在限制风险[75] 股利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80] 管理层与治理 - 公司2025年5月1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共11名董事及高管离任10名新任命[79] - 公司未制定市值管理制度[77] - 公司未披露估值提升计划[77] - 公司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77] - 报告期内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81] - 公司消费帮扶采购节日慰问品合计60余万元[82]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70] 资产托管 - 公司受托管理山西煤层气81%股权(山西能产集团)和19%股权(山西燃产集团)[104] - 公司受托管理华新燃气集团持有的华新煤成气51%股权[105] - 报告期内无托管项目损益达到公司利润总额10%以上[105]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88]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于2025年8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170] 其他重要事项(无重大变化)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和重大股权[69][70] -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6]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7]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除已披露案件外)[90] - 公司报告期无处罚及整改情况[92] - 公司报告期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89]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96]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9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98]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不存在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99][100] -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投资情况[59][60]
蓝焰控股(000968) - 李蕊爱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8-25 13:1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李蕊爱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0]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限制[17][18]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 - 被提名人无近十二个月禁止情形等[22][27][30]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1]